让宗庆后家族吵翻天,“信托”到底是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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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你不得不感慨,现实远比电视剧精彩。

这两天,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的身后事,就像一部豪门大戏。一会儿是突然冒出的3个子女。一会儿是宗馥莉拿出的一份遗嘱。一会儿又是18亿美元的海外信托。而且,宗馥莉居然能从这个据说属于别人的信托账户里,转走100多万美元,付给娃哈哈的下游供应商。

这下子,宗家算是彻底吵翻了天。

不过,作为一个商业号,我们不聊八卦,也不猜测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只聊大家好奇的知识。

比如, 那个神秘的“信 托”。

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果它真的那么厉害,为什么宗馥莉可以直接把钱转走?

所以,我也找机会,赶紧请教了我的朋友,金石财策·家办合伙人、知名财经作家闫静老师。她也特别慷慨,分享了很多专业的知识,解答了我的很多疑惑。

这些问题,咱们一个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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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信托

能让遗产不再是遗产

首先,请大胆地想象一下,你是一个超级富豪。

最近,你开始考虑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如何把财富,安全地传给孩子?你大概有这么3个选项。

你可以选择:啥也不做。

没错。啥也不做,财富也并不会凭空消失。因为国家已经给你提供了默认选项。比如,根据中国《民法典》,父母、配偶、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将共同继承你的财产。

但是,默认选项虽然省事,但不一定合你的心意。比如,如果某个孩子特别孝顺,你想给他多分点,怎么办?

那你就可以:立遗嘱。

你想把财产给谁、给多少,都可以在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里说清楚。合法遗嘱的效力,高于《民法典》的默认规定。

可是,你想想自家好大儿,不由得叹了口气。给他3年,他能败掉一家上市公司。更重要的是,遗嘱真正的麻烦,不在于“立”,而在于“执行”。就算你立了一份完美的遗嘱,只要有一个人跳出来说“我不同意”,就得闹上法庭。

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有。你可以靠金融或者制度工具。比如,保险。比如,信托。

遗嘱和法定继承,都是在“遗产”这个篮子里,讨论怎么分苹果。

而信托要做的,是让你的这笔财产,从一开始就不再是“遗产”。当一笔钱不再是遗产,自然也就谈不上继承和分配了。

牛啊。可是,信托凭什么能让“遗产不再是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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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信托的本质
是一场权利的分割手术


一笔钱身上,其实“长着”三种权利:

1) 所有权。 这笔钱究竟属于谁。

2) 控制权。 这笔钱到底归谁处置。比如,购买什么资产。

3) 收益权。 处置之后,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

信托 的本质,就是用法律这把 手术刀,把这三种 权利切开,分别送给不同的人。

首先,它把所有权,这个最核心的部分,从你身上割了下来。送给你信任的专业机构,比如,一家专业的信托公司。它就是这笔信托的“受托人”。确保这笔钱,安全独立。从此,这笔钱,在法律上就和你断绝关系了。

然后,它把收益权,送给了你的孩子。让他能享受到财富结出的果实,但是,却永远碰不到接触果实的那棵树。

最后,是控制权。这个权利,你可以灵活处理。你可以完全信任信托机构,也可以自己找一个投资的专业团队。

信托,就是用今天的规则,去锁定明天的财富。用法律的刚性,去对抗人性和未来的不确定性。

说得再直白一点,就是用你今天的清醒,去防止你或你的后代,未来某个时刻的糊涂。

它所有秘密,都藏在这三种权利的分割里。尤其是,所有权。正是因此,它才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 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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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信托的作用

是实现三层风险隔离

怎么隔离?我们先看一个糟心的情况。

假设,你多年前设立了一个信托。 后来经营不善,你欠下高额债务。

债主上门、法院查封。你的车、房、存款,都没了。但是,你猜怎么着?你信托里的钱,他们一分也动不了。因为,钱不是你的。

这就是信托的第一层风险隔离: 隔离你自己(委托人)的风险。

你可能会想,我是不会出问题的。但如果我的孩子身怀绝技,真有3年败光一家上市公司的“本事”,怎么办?

也无妨。无论是孩子离婚,还是在外边欠了一屁股债,无论是他的配偶,还是债主,同样也动不了他信托里边的资产。因为钱,也不是你孩子的,他只是个领“受益金”的。

这就是第二层风险隔离: 隔离你孩子(受益人)的风险。

那,那万一,遇见能想象的最糟糕的情况,负责这笔信托的公司,自己倒闭了怎么办?

别担心。法律早就想到了。信托财产,属于独立资产,一定要和信托公司自己的经营分开。就算它破产清算,也和你这笔钱无关。

第三层风险隔离: 隔离管理者(受托人)的风险。

这就是信托最反常识的一点。 想真正保住你的钱,你得先让它在法律上“不姓你的姓”。它让你和你的后代,成为一个“寄生”在财富上的局外人,看得见,摸不着,只拿钱,不担责。

听起来无懈可击。可是,理论上这么无懈可击的信托,到底是哪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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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信托失效

是遇见了失控的人性

信托,是有可能失效的。就如同一个堡垒,也往往不是无懈可击的。

比如,你设立信托的这笔钱,来源本身 就有问题

什么意思?如果你拿的是未经配偶同意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干脆就是非法收入,去设立一个给大儿子的信托,那这个堡垒,从一开始就是歪的。别人一告一个准。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就有这么一个例子。育良书记在香港,设置了一个离岸信托,但信托的资金来源,却是行贿受贿。那这笔信托,自然就不成立了。

又比如,你对这个信托,保留了过度的控制。

举个例子。你虽然设立了一个离岸信托,嘴上说钱不是你的了,但身体却很诚实,依然把它当成个人储蓄账户。

比如,你动用信托资金,以自己的名义买卖豪宅,调用信托资金支付自己的账单,都只是给信托的经理发一份邮件通知,也不走正式申请流程,那么,一旦上了法庭,这些邮件就都会成为证据,证明你依然控制着资产。

还有一种情况,是委托人自己,忽略了“身后事”。

人的寿命有限,但信托却可以存续百年。这就带来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当委托人去世后,谁来监督受托人,也就是信托公司?

所以,专业的信托架构里,通常会设置一个“保护人”,替你监督受托人。它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长老会”。如果一个信托,只考虑了“当下”,却没有设计好“未来”,或者保护人被人控制,那委托人一旦离世,信托就会变成一个巨大,但无人看管的钱袋子。

信托失效,问题很少出在法律本身,大多出在人性的失控。它源于“既要又要”的贪婪,毁于“应该没事”的侥幸。

回到宗家信托事件本身。

我问闫老师,您觉得,这是怎么回事?既然信托这么靠谱,为什么钱却可以取出来?电话那头的闫老师安静了一下,说:

这个信托……会不会根本没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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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信托
可能根本没成立

支持这个猜想的,是一个特别明显的疑点: 原告,没有起诉信托机构(汇丰银行

你想啊。信托的核心,是把一笔资产,交给大管家。这钱归你,我不管了,你答应我 的事情做好就行 。但是,钱现在被拿走了,我不得告你一个失职吗?

但案件中,原告只告了宗馥莉和BVI公司,也就是取钱的人,持有银行账户的“人”。

这反常的背后,可能说明,原告方的律师很清楚,这个信托在法律上没有成立,汇丰银行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受托人”。你告它失职也没用。

接着,还有一个疑点: 钱,就那么轻轻松松地取出来了。

100多万美元,一声令下,“嗖”地一声,转给了娃哈哈的供应商。

一个没有法律漏洞,不可撤销的信托,钱是肯定不能随意取出的。这是不是说明,这个信托,还在“施工中”?比如,钱还在中间账户?又比如,信托还没被关键角色确认?

开始我们就提到,信托的厉害之处,在于隔离风险,在于“让遗产不是遗产”。可如果信托没有达成,那么遗产就还是遗产。具体怎么继承,就要看遗嘱,以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认定了。

或许,这才是这次事件,一会儿要拿出遗嘱,一会儿又要去做亲子鉴定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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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最后的话


当然。我们今天的讨论,更多的是为了把复杂的法律问题,用大白话讲清楚,可能会省略很多细节。真遇到事儿了,你还是一定要去咨询专业的律师。

不过,透过这一场纷争,我们能看到什么?

1)口头承诺的脆弱性。 任何没有被法律清晰界定的承诺和默契,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都容易成为日后纷争的源头。

2)信息不透明的破坏性。 健康的商业系统,依赖的是信息的对称和透明。系统设计得再复杂,只要不透明,就会滋生不信任感。当意外发生,信息差就会转变成真实的利益冲突。

3)公私财产的模糊性。 当个人财富和公司资产,没有清晰分割时,任何基于个人财产的安排,合法性的根基都是不稳固的。

哎。当信托,和遗嘱、不透明的家庭关系,和家庭成员本身没达成的共识相遇时,它非但不能成为隔离墙,还有可能成为导火索本身。

因为说到底,信托,终究只是一个工具。

它设计得再精巧,也隔不开人心。

参考资料:

1、宗氏三兄妹争产诉状曝光!法院指令:宗馥莉等被告应说明汇丰账户108.5万美元下落!此前律师透露账户余额约18亿美元

观点 / 刘润 主笔 / 景九 编辑 / 歌平 版面 / 黄

这是刘润公众号第2662篇原创文章。未经授权,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抓取本文内容,用于训练AI大模型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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