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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彻底,就是绝对逻辑自洽
——
张鹏
本文第一版发表后,有许多读者提出了意见,认为我列出的名单中,少了几位重量级并且更彻底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我于是将他们的数量增加到
8
个,并对他们的理论进行总结,提出分析意见。
1
、卡尔·门格尔(
1840
–
1921
)
地位:
奥地利学派创始人。
代表作:
《国民经济学原理》(
1871
)。
核心观点:
主观价值理论:
价值来源于个体主观评价。
边际效用理论:
商品价值取决于边际效用,而非劳动或生产成本。
方法论个体主义:
经济学必须从个体行动出发。
差异:
强调理论纯粹性,但在货币理论和市场过程分析上相对粗略。他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价值理论和货币理论上,为后来的奥派经济学家奠定了基础。门格尔的研究相对温和,注重理论基础的建立,未过多涉及政策性主张。
2
、欧根·冯·庞巴维克(
1851
–
1914
)
地位:
奥派资本与利息理论大师。
代表作:
《资本与利息》。
核心观点:
时间偏好理论:
解释利息来源,认为人们更倾向于现在消费而不是未来消费。
资本结构分析:
生产是一个跨时间的结构性过程。
差异:
更关注资本与生产过程,较少深入市场过程和货币理论。他的分析更偏向技术性,试图将奥派理论与数学工具结合,较少关注市场过程的动态性。他的利息理论强调了时间在经济决策中的作用,这与其他经济学家的观点有所不同。
3
、弗里德里希·冯·维塞尔(
1851
–
1926
)
观念特点:
引入“机会成本”概念,强调资源稀缺性与选择的关系。他的理论更倾向于将奥派思想与主流经济学融合。
差异:
维塞尔对政府干预的态度较为温和,不如其他奥派学者彻底反对干预主义,因此被认为偏离了纯正的奥派路线。
4
、路德维希·冯·米塞斯(
1881
–
1973
)
地位:
奥地利学派系统化奠基人。
代表作:
《人类行为》(
HumanAction
),《社会主义》。
核心观点:
演绎法:
以行动公理为基础推导经济规律,主张演绎推理。
经济计算问题:
社会主义无法实现有效资源配置。
货币和商业周期理论:
强调信用扩张导致经济波动。
差异:
完整的“演绎主义”体系(以“人类有目的行动”为公理)。
坚决反对实证主义和数学建模。
系统性极强,被认为是“最纯正”的奥派经济学家之一。
米塞斯是奥地利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提出了人类行为学(
Praxeology
),认为经济学是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他还批评了社会主义的经济计算问题。米塞斯的方法论强调逻辑推理和演绎法,而不是实证研究。
5
、弗里德里希·哈耶克(
1899
–
1992
)
地位: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市场秩序理论重要奠基人。
代表作:
《通往奴役之路》《致命的自负》《感知、行动与秩序》。
核心观点:
自发秩序:
市场和法律制度的自发演化。
分散知识理论:
价格体系传递分散信息。
法律、道德与制度演化理论。
差异:
更强调进化论与经验分析。
接纳有限的实证分析,部分脱离米塞斯的“纯演绎主义”。
倾向:理论更接近自由保守主义与制度经济学。
哈耶克强调市场作为信息传递机制的重要性,认为价格机制是协调个人行为的最有效方式。他还批评了中央计划经济。哈耶克的工作更多地关注知识的分散性和市场过程,而不是静态均衡。
6
、穆雷·罗斯巴德(
1926
–
1995
)
地位:
现代奥派的激进者、无政府资本主义代表。
代表作:
《人、经济与国家》《自由的伦理》。
核心观点:
完全私有化社会:
无政府资本主义。
自然权利理论:
自由是绝对的,不容妥协。
强调黄金本位和反对中央银行。
差异:
在伦理和政治哲学上走极端自由主义路线。
扩展奥派理论到伦理、法律和政治领域。
深度:理论系统极端自洽,但争议极大。
罗斯巴德是自由意志主义的倡导者,他将奥地利学派的经济理论与无政府资本主义结合起来。他还提出了自然权利理论。罗斯巴德的政治观点比其他奥派经济学家更为激进,主张彻底废除国家。
7
、以色列·柯兹纳(
1930
–)
地位:
创业理论和市场过程分析代表人物。
代表作:
《竞争与创业》。
核心观点:
企业家发现过程:
Entrepreneurial Discovery
。
市场趋向均衡是由企业家行动驱动的。
差异:
专注市场动态和企业家行为。
不涉伦理或政治,强调市场协调过程。
取向:更务实、渐进式的奥派理论。
柯兹纳强调企业家精神在市场过程中的作用,认为企业家通过发现和利用市场中的机会来推动经济发展。他的研究更多地关注市场过程中的动态变化,而不是静态均衡。
8
、汉斯·赫尔曼·霍普(
1949
–)
地位:
罗斯巴德之后的无政府资本主义者、辩护伦理奠基人。
代表作:
《民主——一个失败的上帝》。
核心观点:
辩护伦理:通过逻辑论证私有财产权的正当性。
批判民主制度:主张君主制优于民主,理想为无政府资本主义。
差异:
伦理与政治哲学更为激进。
方法上继承并强化米塞斯
-
罗斯巴德式演绎体系。
霍普结合了奥地利学派的经济理论与自然法理论,提出了无政府资本主义的伦理基础。他的工作更多地关注政治哲学和伦理学,而不是纯粹的经济学。
谁是最彻底、逻辑最自洽的奥派经济学家?
要判断谁提出了“逻辑完全自洽”的奥派经济学理论,我们需考察以下标准:
方法论的一致性:
是否严格遵循奥派的主观主义和先验逻辑。
理论的彻底性:
是否将奥派原则推演到所有领域(如经济、政治、伦理)。
自洽性:
理论内部是否无矛盾。
最有力竞争者
路德维希·冯·米塞斯:
他奠定了奥派方法论(人的行为学)和核心命题(如经济计算问题),理论高度抽象且逻辑严密,几乎没有妥协。他的先验主义避免了实证主义的模糊性,是奥派的核心支柱。他以“演绎法”建立了完整的“行动学”(
Praxeology
)体系,将奥派理论建立在坚实的哲学基础之上,避免了经验主义、历史主义的偏差。米塞斯的《人类行为》是迄今为止最系统、最自洽的奥派著作。
穆雷·罗斯巴德:
将米塞斯的逻辑推向彻底的自由主义,废除国家的主张体现了奥派对干预主义的极端反对。他的体系在经济和伦理上高度统一,但依赖自然法的假设可能被视为逻辑上的外来引入。继承并扩展米塞斯体系,把“行动学”推导至政治哲学和法律体系,形成“自然权利”与“自由伦理”完备理论。逻辑自洽性强,但部分伦理推论存在争议。
汉斯
-
赫尔曼·霍普:
通过论证伦理学试图为奥派提供哲学基础,避免了罗斯巴德对自然法的依赖,逻辑上更自洽。但其理论偏向哲学思辨,经济分析的深度不如米塞斯或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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