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本质上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其中统治是什么?指的是国家强制力,即暴力。
国家是人为创造的“利维坦”,一个强大的公共人格。所有人让渡所有权力给它,以换取和平与安全。
国家是在某一地理区域内
对合法强制力拥有垄断权
的组织。
国家是个人为保护财产而自愿组成的政治共同体,本质上是保护私有财产的信托机构。
他不是对现实的说明,他是对应然的说明,因为现实就是国家背后都有强制力,即暴力工具。
如果按洛克的理解,一个不具备有垄断性的强制力的政治共同体,他其实不能叫国家了,因为这就已经是天差地别的区别了。
民主制度,本身,只是一个决策机制,小区也会用,但是,当他与国家结合时,这个制度的分析就要完全改变。
强制是行动的否定。任何人,只要他的意志屈从于另一个人的暴力威胁,他就不再是行动者,而只是他人行动的对象。
强制摧毁行动的自由。
自由——在这个词的古典自由主义意义上——是指个人不受来自国家暴力机器的强制。自由意味着,除了必须遵守普适的法律规则(这些规则禁止暴力与欺诈)外,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判断行事,而不必担心受到特殊的命令或干预。
国家是执行社会合作规则所必需的强制和压迫的社会机构。国家的本质在于它垄断了在地理区域内使用武力的权力。
有一点很重要,必须记住,即:政府干预永远意谓暴行或暴行威胁。政府统治的最终凭借,是使用武装人员,使用警察、宪兵、士兵、狱卒和刽子手。政府的基本特征,是靠打、杀和关押,
来执行它的命令。那些要求更多政府干预的人,最终无异是在要求更多强制和更少自由。
公认的权威当局采取强制与胁迫手段,是为了保障某个明确的社会组织体系顺畅运作。强制与胁迫的施用范围,以及警察机关该执行的法律内容,取决于人们采纳了什么样的社会秩序。由于国家和政府旨在使这个社会秩序安全地运作,政府职能的界定,必须适应社会秩序的需要。评估法律和执法方法的唯一标准,就是它们是否有效保障人们希望保持的社会秩序。
国家的强制是为了
阻止更大的强制
(如谋杀、抢劫、欺诈)。
以上都是在讲一个事实,那就是国家必然有垄断的强制力(合法的),且这个强制力,米塞斯说的很明白,打、杀、监禁、没收财产等手段。
我们先不讨论历史上各种各样的国家政治决策方式的政治制度,而是先要说明,历史上大部分时候,人类都生活在国家这个制度里面。
至于行使这个垄断暴力手段的人,是君主,还是共和制的元首,还是民主制下的政客 ,这些暴力手段如何使用,并不影响国家这个制度的本质。
讨论这个问题,并不是说打、杀、监禁的手段不需要了,而是说,这些手段,是否可以由市场化的机构来解决,或是竞争性的机构来解决。
1、国家暴力是垄断的,独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个国家内只有一家机构可以执行监禁、打、杀而无后果的行动;
2、国家暴力是非市场的,他运用这些暴力手段时,是不存在经济计算的,也没有利润机制。
民主派们其实是认为,只要有选票,就能对错误的政治行为进行反馈。但他们忘记了,固然我不否认选票有此功能,但是选票的另一个更为清晰的功能他们却忽略了,那就是选票在手时,民也是官,他也成为了一个使用暴力不需要承担后果的人。
他不是讨论君主制、民主制、共和制或别的任何常见的政治决策制度,他在讨论国家这一垄断、无需经济计算的、由官僚来执行的制度,是否就是人类社会的必须。
之所以讨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国家这一机构定义中的暴力手段,第一难以接受利润考核,没有利润考核,就不受消费者主权制约,第二,没有竞争体系,也就是无法比较优劣。
前面我们说过了,国家的性质,就是无后果(即合法)垄断暴力权(区别于民间抢劫,那个暴力有后果)的独家使用。
民主为什么是最为糟糕的制度,甚至是自古以来,绝大部分十八九世纪的欧洲知识分子都认定为最垃圾的制度,因为若人人都有这一暴力权,则会增加无后果暴力的使用。
讨论民主制,并不是讨论民主制度本身,而是讨论用民主的方式来使用国家垄断暴力权,是比不那么民主,更好,还是更坏?
因为小区里是一种自治体系,是一个民事契约,他在买房时就建立了契约,决定了决策体系,要不要守这个规则,是一个违约问题。
国家与黑帮统治的区别仅仅在于国家的统治成本显著低于黑帮,因为他通过观念统治让大部分人服从,认为国家是必要的,而黑帮没有这个能力,黑帮统治一个地区,靠的是纯暴力,他们面临着随时的反抗,与组织的崩解。
这个黑帮,是所有人都有暴力决策权好,还是只有一个人有更好。
某小弟说,我要去征服A街区,另一个小弟说,我们不仅要管KTV、酒吧,还要向卖水果的收保护费。
越多的人有决策权,暴力的范围越大,这是一个清晰且明显的事实。
民主是多君制的意思就是如此,他授予所有人都可以发动暴力的资格。
因此,国家下的民主制度这一制度本身,一定是在边际上增加了暴力掠夺的成份。
经济学的理论分析,与自然科学在某一方面是一样的,也就是分析一个变量对情况不变的现实的影响。
假设其他情况都不变,这国民众普遍对私有产权的观念是一种历史文化,是一个固定的值,我们不分析其他要素的变化,仅仅分析,增加了国家制度下的民主决策,也就是更多的人可以使用暴力权力,边际上会增加什么?会减少什么。
既然如此,这一制度本身,就一定在边际上增加暴力的使用,增加权力的管制范围。
如三星的案例,我要是三星的员工,喊一下口号,当年就能分到工资以外近三百万的现金,我恐怕也会参与喊。
反正抢了没后果,这三百万太香了,这个国家的未来,与我本人不一定有关系,这些半导体事业部的员工们大多是技术人才,全世界都能找到工作。
制度的确允许你进行零元购,可以让你参与分配富人的钱,比如向富人征收遗产税,且允许每一个人对这一政策进行表态,以决定是不是要抢他们。
这并不是说,美国就不会降低遗产税,人们的观念会变化,如果观念变化了,这就是其他条件发生了改变。
任何一种制度最终都要服从于大多数人观念的变化。这与制度无关。
如果怀孕了,就可以向老板索要一笔高额的补贴,而政府用暴力支持你抢这笔钱,那么,准备待孕的女人去公司上班以索要补贴为目标的人会增加还是会减少。
人是自利的,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这一理论,是分析这一结果的前提,哪怕社会教育再充分,人人自负其责的观念再普及,只要有这一制度在,那么边际上一定导致这种人会增加。
比如,给一个可以合法抢劫一百万的机会,给现在的大众,很多人现在正急着缺钱,哪怕他知道,将来这种行为会在未来带来巨大的灾难,那也先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反正当下没有后果。
国家暴力+民主制,就是在扩大了国家暴力的使用范围。
这里,不是在否定民主制度不好,民主制度本身与暴力无关,我要说的是,说这两种东西的结合,不好。会边际上增加暴力。
所以,欧美国家的民主制度下,并没有发生直接抢夺私人生产资料(土地、企业)的事情,而在发展中国家,运用民主制度就出现了大量直接抢夺的事情。
原因是,欧美国家民众对私有产权保护的观念更强一些,而发展中国家民众对产权保护观念更为缺少。
我前一段时间在抖音看了一个视频,一群人发视频说,他们想杀了做游戏的大企业家,点赞几万,这些人有产权观念吗?
这是另一个因素的问题,这是讨论群体观念问题。这个变量因素的分析,与制度本身的分析,是两回事。
国家暴力的使用制度里面,也有多个制度,他不涉及到民主或是君主或是其他制度,他的名字叫,集权VS分权。
我们假设美国联邦只有收国民1%税收的权力,且只负责军事,别的都不能管,余下的权力全部由各州自己执行。
但这时,由于暴力被分散执行了,各州民众可以通过自由迁徙对不同的暴力使用方式,进行选择。
这时,国家暴力后果的反馈就会更加直接,他不依赖于民主决策,也不是要等着下一届来变更,而是不同的人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进行反馈。
所谓民主制下大多数人强迫少数人的情况就将大大缩水。
我们假设纽约要向富人征他一半的家产,纽约的富人将银行存款一转,将当地的房产一卖,将企业转到得州,这时,纽约州将征了个寂寞。
不管纽约州用的是君主制,还是民主制,后果都会是接近的。
纽约富人群体不管是多小的少数,都能有效地对暴政进行反馈,由此暴政要出台就更难,灾难就更小。
你看,制度优化的方向,根本不是什么民主或是一人决策,而是分权。
分权对应的是集权,即一个国家范围内,尽可以减少中央政府的权力,而尽可能增加地方政府的权力。
到州也是如此,州的权力越小越好,而郡的权力越大越好。
因此,天天讨论国家层面的制度边际改善的方向,那只有一个方向,就是集权减少,分权增加,而不是民主或不民主。
比如,美国就有一个郡的人喜欢计划经济,喜欢所有人财产公有,那又如何,只要他限制在一个郡,那不过是满足了一部分人的偏好罢了。
不喜欢计划经济的人,换一个郡生活,这个实施计划经济的郡没有强迫任何人参与,也强迫不了。
这时,哪怕他就是长官意志模式的政治组织形式,他也是良政。
那就是联合国成为了中央集权,然后实施民主制度,然后非洲人和南美人可以参与使用政治暴力,来决策美国、欧洲、中国这些国家的税率。
不少人非洲人和南美人都吃不上饭了,还在乎抢你以后世界会变得更糟糕吗?
你看只要置入全球场景,你立马就能判断,增加选票(增加君主),会带来什么样的灾难。
我们再假设,今天美国政府头上,又多了一个有强制力的联合国政府,这个政府被全球民意驱动,美国会变好,还是变差呢?美国人投票投得过中国人、印度人吗?这两国人口加起来就是美国人口的七倍了。
当下的世界,就是分治的世界,因此,没有形成全球性的政治灾难。
由此也可以推理,欧盟的成立是一个灾难,他从分权走向了集权,美国南北战争是一个灾难,也是从分权走向了集权。
要想世界更美好,那就增加更多的分治、分权,并推动更多的用脚投票的全球自由迁徙制度。
美国大法官宣布堕胎合法,现在又宣布可以由地方决定,以前说鸡奸要坐牢,现在说不用坐牢了,这到底是善政还是恶政?
但是,美国大法官宣布由各州自己决定 ,这是善政,因为这是分权,进一步更好的善政是,州法官也宣布由各郡自己决定。
美国大法官决定了某一个事,就是在美国全境内要实施的,因此,如果他决策错了,就是大型灾难现场,比如,美国大法官决定收个人所得税合宪,决定禁酒合宪 ,这就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如果由地方决定,或是最好由郡决定,这就基本上没有影响。
好了,你看,国家强制+民主制度,必然通向中央集权,后果就是最为惨烈的后果,他连君主制都不如,因为君主还想长远地抢劫,不希望一次性抢光,但是,一个强制的国家制度,不断地增加权力的管制者,权力的管制者(大众)不断地增加权力要求,很多人根本不考虑长远,从而让中央集权不断增加,让君王增加无数个。
你看看川普和米莱都曾经拿出这国的各种大量的法律出来说事,说要砍掉这些法案,因为这些都是管制。
而这些管制就是民主制度下,一两百年来,美国民众中各种不同的人提出来的法案,越往后,这些法案越多,管制越多。
美国建国之初,联邦出台了96个法律,到现在是多少?
至2022年,
49,746项法律。九成九的法律,都是打着法律的名义实际上在管制美国人和企业的方方面面。
2025年版的《美国法典》总字数超过了
2,440万字
,是1991年有统计以来的历史新高(1993年低谷时约为1,500万字)
。近几十年来,国会的立法节奏也明显加快:过去十年间,每届国会平均通过约
344项
新立法,每年新增约
200万至300万字
的联邦法律文本。
还记得前面说的国家的本质吗?就是暴力胁迫工具的独家垄断。
1982年,美国司法部曾投入大量人力对联邦刑法进行统计,一名律师耗费两年多时间阅读当时约23,000页的《美国法典》,最终得出约有
3,000项
联邦刑事罪名的结论
。
时至今日,由于《美国法典》篇幅翻倍(约6万页),现代的研究估算联邦刑事罪名数量已超过
5,000项。
联邦监管机构制定的行政法规(包含在《联邦法规法典》中)的增长幅度甚至超过了国会立法本身。从1998年到2019年,《联邦法规法典》中的章节和条文数量从约140万条增至约270万条,增幅达
91%。
美国民主的重要成果就是:
从建国初期一册320页的小册子,到如今54卷约6万页的庞大体系。
其实就是一个暴力说明书,在哪些情况下国家有权采取暴力对付你。
我强制你不许赌博,他强制他要收关税,他强制某企业不能卖货给谁,每一个人都可以基于自己的偏好,提出诉求。你看,时间一长,管制就如天文数字一般增长。
就拿美国医疗来说。美国人都希望改革医疗,但是想改?难上加难。
在刚刚结束的第118届国会(2023-2024年)期间,共提出了
1,868项
独立的医疗保健法案,最终有
15项
成功走完所有立法程序并签署成为法律
。
你看看有多少人想通过权力来管制医疗产业?
联邦层面的医疗监管更多通过行政系统进行。与医疗行业息息相关的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是其规则的制定者之一,所有新规都会在《联邦公报》上发布。
在2024年,联邦机构发布的全部法规中,有
3,248项
最终法规与医疗相关
。
纯粹的“管理式医疗”相关组织,也就是指医院这种机构,在2024年共收到
21,269条
新规
。
我滴个老天爷,你要是个老板,你能想象你经营的医院,要面对几万条法律吗?你干一辈子医院,可能都没办法搞懂这些法规,因为每一年还要增加。
而在州立法层面,也是一样。
仅在医疗
劳动力
这一个议题上,2024年至少有
44个州
及华盛顿特区在2024年就颁布了
524项
相关法案,内容涉及行为健康、基层医疗等多个专业领域
。
而在在执业范围方面,至少有
27个州
在2023年通过了
50多项
相关法案
。
你说一个医疗企业,面临着联邦2万法规管制,还在每一个州面临着几千条法案的管制,你改得动吗?
每一个管制都会与上一个管制相关,都不是独立的管制,除非一把火把美国所有的管制法条清干净,才有可能改革。
那就是一个政治组织形式的区域越小越好,不同的国家里不同的地方,都可以采取不同的政治运作模式,然后世界允许自由迁徙。
因为行政单元足够小,人们迁徙的成本足够低,那一个镇执行沙里亚法又如何?不过是某一些人的宗教偏好罢了。
不管他是一人决策,还是多人决策 ,都对其他人的影响很低。
我们再用逻辑来往下推理,既然你同意一国之内实施民主,那你为什么不同意全球范围内实施民主呢?进一步追问,既然一国之内可以实施民主,为什么所有的事务不能由一个镇自己决定呢?如果一个镇就可以决定绝大部分事务,甚至是所有事务,如前所述,哪来的多数压迫少数呢?你为什么要执著于在国家这一层面呢?
你看,民主派们向上向下都是无法就理论问题逻辑自恰的。
因此,制度的核心分析点,应该聚焦在国家这一制度之上。
国家政治决策背后由什么机制决策出来的,不是最重要的点,而是如何减少集权增加分权,减少统一治理,增加分散治理。
这就是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前进,分散化的决策机制、即时反馈系统,正是市场化机制的核心。
就是有人不喜欢宠物被虐待,要立法关押这些虐待猫狗的人,他有这种偏好,且压过其他领域的偏好,那没关系,这些人在一个行政区生活就好了,他们执行这种法律,有何问题呢?
我不会骂他们为白左,白左之可恶,源于他要通过国家这个中央集权将他自己的偏好强加给所有人。
相反,国家为单位的强制垄断暴力,他在执行时,就永远面临着不同偏好人群,不同观念人群的冲突。
喜欢宠物的的和讨厌的永远互骂,A教和B教永远互骂,因为他们都渴望通过国家这一强制手段,在一国范围内强制另一群人。
乌克兰不就是吗?一个语言问题,搞到克里米亚和乌东地方要与中央政权决裂, 被普京钻了个空子,如果是分权制,各地自己决策,哪来一场死伤上百万人的战争?
民主制的多数统治,并不是某一些人被统治,而是所有人都是统治者,而所有人也是被统治者。
你看,美国医疗巨头们通过管制,搞美国民众的钱,美国的医生通过工会限制医生进入,通过阻止医生跨州经营来维持自己的垄断地位获取高收入,然后美国律师通过管制,让医生稍不注意就面临巨额索赔,于是医生就得花三分之一至一半的收入去买执业保险,而保险公司又通过管制获得垄断地位可以收高价,最后美国普通人又通过高税法案、资本利得、遗产税法案没收高收入医生、律师和企业主的钱。
民主制度不过就是在A领域听某些人的,在B领域听某一些人的。
民主制度在国家暴力下,不能说是多数压迫少数,而是人群之间的相互压迫。
无数的不同的偏好,只能用过分治分权的方案,才能持久达成和平,否则,永远是一个相互劫掠、相互压迫的制度。
因此,所谓民主或非民主的政治讨论,完全走错了方向。
比如司马南可怕吗?网左可怕吗?如果能分治,有什么可怕的,我们可以一起喝酒开心,他们玩他们的人民公社,我玩我的自由市场,哪来的矛盾?他们找个地方自己去搞他们想搞的那一套呗,关我屁事啊。
如果国际社会是民主制,全球一人一票,你受得了吗?战争明天就要爆发。所谓民主能带来和平,那是鬼扯的。
这一点也是米塞斯同意的,米塞斯就支持无限脱离原则和自由迁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