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制度的革命——从美国的腐败说起

Author: 摸象的盲人 | Origin link: wechat link

(大同策之壹拾捌篇)

现代财政制度从社会汲取了海量资源,因而滋生了不可避免的严重腐败,任何国家和体制都 概莫能外 。未来科学的财政制度应当是引导性而非强制性的,财政收支可以降低到现在的 5% 以下,并且不影响正常公共建设及开支。

明公作为顶级制度学家,对于人类未来的制度发展有一系列前无古人的设想,因为过于惊世骇俗,所以多年来一直没有讲, 以免引起 SX 惊诧。 最近马斯克的 DOGE 挖掘出美国政府的很多丑闻,充分 打破了人们对所谓民主制度的迷信 ,强大的信息冲击也使得很多小清新感到迷茫。看看这些丑陋而奇葩的腐败案例吧:

美国人民真的是人傻钱多吗?这些案例真是让人眼镜碎了一地,然而它们还只是全部情况的冰山一角、九牛一毛,为了捅破这个马蜂窝,世界首富马斯克甚至都立下了遗嘱。不破不立,既然马斯克已经打破了西方的制度神话,那么如何建立新的更好的制度,就成了一个顺理成章甚至迫在眉睫的需求,我也终于可以把雪藏多年的那些设想逐步公之于众了。

现代财政制度本质上就是一堆垃圾,古代征收 十一税 的政府就会被称为 横征暴敛 ,但现代的任何一个国家,其实际综合税率都远远超过十分之一,甚至达到接近一半的疯狂程度。而财政开支的方式也极其腐败荒唐而低效,即便是作为灯塔国的美帝也不能免俗,完全是把纳税人当凯子来糊弄,甚至是当猪羊来宰割。

这种情况很奇怪吗?

一点也不奇怪!毋宁说这才是最正常的状态,在这样垃圾的财政制度下,不这样反倒才奇怪。 至于所谓的民主监督,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在讲我的制度设想之前,有必要先重申两条常识:

一是关于花钱的效率。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 ·弗里德曼曾经说过:

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

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为节省;

花别人的钱给自己办事,最为浪费;

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

很不幸的是,现代财政制度就是后两种情况:

一方面,公职人员花纳税人的钱给自己提供待遇。

另一方面,公职人员花纳税人的钱(假装)为纳税人办事。

反正花的不是自己的钱,那么无论腐败、浪费到何种程度,都不值得丝毫惊奇。

二是关于监督的效能。

本人在多年前曾经总结过 有效监督的三要素: 动机、专业、实力

监督者必须有强大的内在动机去监督某件具体事项,道德动机是很弱小的,真正强大的动机是利益动机。 如果某事项与监督者利害攸关,该事项办好了能为监督者带来显著的现实利益,那么监督者就有十足的动机去履行监督职能,否则让多少人来监督都是扯淡。

监督者必须有足够的专业水准 ,否则就很容易被更专业的舞弊者装神弄鬼糊弄过去,不管你给他多大的权限,他如果根本就不懂行,怎么能够实现有效监督呢?

监督者必须有足以与被监督者对抗的综合实力 ,如果监督者在财富水平和政治地位上与被监督者相差很远,事实上是无法进行监督的,因为人家 既可以轻易收买你,也可以无情打压你

为什么我说民主监督就是个笑话?

首先缺乏动机,公共事务千千万,其中绝大部分与个人都没有直接利益联系,事情的成败好坏都与我无关,我费哪个脑子和力气干啥?更别说得罪人可能还会具有潜在的风险了。

其次缺乏专业,每一件具体的事情都有相应的专业性,不要说很多信息不公开了,就算是全部公开,一般的个人看得懂吗?不懂行就无法监督,强行监督也是 送脸给别人抽 罢了。

最后缺乏实力,相对于公权力而言,个人是很弱小的,在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可能有求于或者受制于公权力。你敢监督官员?人家随便给你找点小鞋穿或者扣顶大帽子你都受不了,比如一个普通美国人如果敢质疑难民署开支不合理,你就会被贴上 种族主义 的标签而遭到霸凌。

人人都可以监督就等于人人都不能监督。

这就是民主监督必然失败的根本原因。

一个好的财政制度应该是怎样的? 请打开脑洞,坐稳扶好:

新制度的核心要素是,各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不分部、厅、局、所) 不再直接管理税款 ,而仅仅履行信息服务和程序协调的职能 。具体而言:

第一, 税收不再上缴到财政 ,而是 冻结 保管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备用,每个纳税者都具有一个账号,其中冻结着自身缴纳的税款。

第二, 除了极少数资金由财政部行政指令直接拨付外,对于其他大量资金的使用,财政部仅仅负责立项与预算工作,然后将其向全社会公开。 对于任何公共开支的重大项目,一般按照高中低三个标准分别编制指导性预算,针对社会各界和政府各部门的要求,可以多编制一些项目,因为必然有一部分项目随后是会被砍掉的。

(注:我认为财政部直接拨付的资金占总财政的 5% 足矣,以前写过两篇文章,一是以大学生为国服一年劳役来替代大部分公务员,二是将政府审批职能外包给能提供经济担保的主体以替代大部分政府职能,这两条如能做到,公务员减少 95% 不是梦。)

第三, 所有纳税者,在阅读财政部颁布的 指导性预算 之后, 自行决定 要将自己缴纳的被冻结的税款用于哪个或哪些项目,并向系统提交自己的用款意向。 由于纳税者自主申报用款意向,所以必然会出现某些项目筹款超过最高预算(高中低三级预算中的最高者)而某些项目筹款不足最低预算的情况,此时可引入系数调节。

(比如,你感觉出行困难就会选一个你家附近修路的项目,你的孩子在读书你可能会选一个教育项目,你心地很善良就会选一个扶贫开发类的项目,你像我一样关心星辰大海,就可能优先选一个航天项目,当然也可以多选并按任意比例分配你的税金。)

第四, 可以为超募的项目附加一个略大于 1 的系数,为欠募的项目附加一个略小于 1 的系数,此系数具有法定的上下限(比如 0.95-1.05 )。 当系数大于 1 的时候,比如为 1.01 吧,就意味着你实缴 101 元但系统只认为你缴纳了 100 元,你必须多交 1% 的税才能完成原有的纳税标准并享有相应权益,这是 对过热项目的调节 ,偏好不那么强烈的资金就会转向其他项目。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系数为 0.99 ,那么你实缴 99 元就能获得缴税 100 元的待遇,这是一种 税收优惠 ,能吸引一些资金流入冷门项目。 人都是逐利的,系数的微小调节就能达到显著的调整税金流向的作用, 通过系统中实时动态撮合报价,经过一定时间博弈,可以形成最终的募资申报结果。

第五, 当项目募资达到最低预算且不超最高预算时,该项目立项成功,并从申报该项目的众多纳税者账号上将冻结的税金 直接划拨 至项目账号,财政部 不经手 任何资金。 相应纳税者自动成为该项目的股东,与公司股东不同的是,此股东基本不具备分红权(因为公共项目不能产生利润或只能产生微利),与公司股东相同的是,此股东享有决策权与监督权。

第六, 当采用法定最高系数后,项目募资仍然超过最高预算时,说明公众对该项目偏好十分强烈,财政部应按新的资金总额重新编制预算。 当采用法定最低系数后,项目募资仍然不足最低预算时,说明社会根本并不需要该项目,该项目应 直接取消

这套体系极其先进而均衡,革除了现有财政制度的所有弊端,但同时又能保证公共事业正常募资,至少可以供未来的人类使用 1000 年。新财政体系至少具有以下 6 个优点:

1、 基本无法贪污。 钱都不经财政部的手,财政部只是提供指导性预算和办理一些程序性的事情,至少在财政收支的环节,直接贪污或挪用公款将绝迹。

2、 彻底杜绝浪费。 任何项目都必须经过纳税者的认可,否则就会被直接取消掉,避免任何无真实社会需求的项目浪费公共资金。哪怕是对于扶贫性质的项目,也应该一律要求先进行募资,否则就是圣母白莲花慷他人之慨。纳税者能够选择的只是本人税金用途,不管怎么说税金都是要缴纳的,冷门项目还有少许税收优惠(系数),如果这样都募不够钱,只能说这个项目是垃圾。

3、 满足社会需求。 对于那些社会需求十分强烈的公共项目,显然一经提出就会超募,因为大量有需求的纳税者会在第一时间将自己的税金投入进来。这就构成了一个 无法作伪的价值信号 ,比政府工作人员搞多少调研可研都真实可信,当加上压制性系数却仍然超募之后,显然政府应当增大规模或者立即考虑二期工程。

4、 增强社会责任。 在此制度下,绝大多数纳税者都将成为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良好公民,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NPC。通过选择将税金投向对自己最有利或最感兴趣的领域,每个纳税者都切实接触并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政务,而且还有后续的决策监督工作可以做。项目的成功,将给股东们带来现实利益和精神满足,参与管理的大股东还能获得荣誉与声望,这一切都有利于 建立一个健康强韧的公民社会 。相比之下,西方的制度几年才投一次票,投票前是政客追捧的香饽饽,投票后就成了无人问津的傻瓜蛋,这种作秀式选举只不过是一种标榜民主的 行为艺术 而已。

5、 强化专业性。 支持某个项目的人,往往也是更懂相关领域的人,由这些人组成的股东团体,本身就意味着,在项目具体人事安排上草包必然被排除。应当允许甚至鼓励股东本人到项目任职或者推荐可靠的亲友任职,当然必须经过股东表决同意。任职者在法律上就是政府雇佣的临时工,他们不仅挤压了政府工作人员数量,而且必然比政府组建的团队更专业。在极限情况下,一个项目只需要派出一个人员作为政府方面的代表即可,整个项目可以完全公司化运营。

6、 提供有效监督。 本制度完美满足有效监督三要素:首先,股东都是利益攸关方,没有一个股东把税金投入进来是为了把项目搞砸搞烂,所以他们有最强的动机来监督项目实施;其次,股东中必然有很多专业人士,至不济也是相关领域的票友,他们必然是懂行的,至少比政府工作人员更懂,只要赋予他们起码的项目知情权,糊弄他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最后,一个纳税者相对于整个政府或者某个政府部门,其实力是十分弱小的,基本无法对抗,所以也无法监督,但如果仅仅是相对于一个具体项目的话,纳税者作为股东的相对权重就大了很多,大股东可以监督政府人员,中小股东可以监督大股东,这就形成了一个 互相制约的监督链,比让公民这只小蚂蚁直接去监督政府这头大象要可行得多

当前的财政制度是, 用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 ,这必然是是最腐败低效的制度。

本人的财政制度是, 用自己(纳税)的钱为自己办事 (一般是对自己有好处的公共事业,至少也是自己感兴趣的公共事业),并且还能提供最有效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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