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但是为什么会有买卖呢?
Author: 张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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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杀首子?
众所周知,现代基因技术的研究表明,把自己的基因延续下去是一种生物本能。谁都不想替别人养孩子,帮别人传承基因。
虽然这些发现在现代才被我们所认识,但早已在早期的人类历史中发生过。
古代有种今天看来非常惨无人道的风俗,叫作「杀首子」。
就是夫妻双方结合之后的第一个孩子,必须杀掉或者吃掉。
相对人道一点的做法是扔掉,任其自生自灭,这叫「弃子」。
古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他们无法判断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种。
原始社会最开始是母系社会,也是一个性自由和性开放的时代,女子婚前可能和很多男人保持关系。
婚配方式主要以杂婚、血缘婚和对偶婚为主,孩子往往「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而且在一个父系社会,父亲的权力和财产,都要传给自己的孩子。
于是孩子是谁的问题,就成了一件头等大事,男人们便开始对女人的贞操有了要求。
即便是古人不知道什么基因,什么是DNA,也要确保自己的血脉传承是自己的,或者是纯正的。
但那个时候人们的认识和技术不可能做出鉴定,所以他们就采取这种简单粗暴的筛选办法,杀掉第一个孩子,确保后面遗传下去的是自己的血脉和基因。
《汉书·元后传》:“且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肠正世,况于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
随着人类的婚姻形式逐渐走向单婚以后,私有产权的界线得到了明晰,女性的贞操问题也有了技术上的认识,首子是谁的这个问题也得以解决,杀首子的习俗才逐渐消失。
但是即便到了今天,男性对女性的贞操依然有要求,对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当然也还是有要求。
昨天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失散多年的儿子孙卓被找到,认亲现场,孙海洋激动到嚎啕大哭。
孙卓经历了他人生中完全想象不到的情节,在被询问是否会回到亲生父母那边时,他坦诚自己感到很愧疚,应该不会留到亲生父母那边。
可见,养父母待他很好,并没有虐待他,也没有亏待他。
那么问题来了,在我们前面的讨论中说了,男性对基因的传承往往有着极高的要求,为什么孙卓的养父母以违法的风险来养一个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自己生一个岂不是更好?亲生的当然更好,但是不让你生。
孙卓养父母已经有两个女儿,按照某项政策,已经不能再要第三个孩子。
但是他们就是想要一个儿子,怎么办呢?领养一个不行吗?
也不行,因为按照当时的《收养法》规定,他们也不能领养。自己有一个孩子就不符合领养条件。
即便按照现在的《民法典》规定,也是只有无子女或者一名子女的家庭才能收养。
微博评论区都在说买家同罪、必须入刑,都在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可他们都没有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会有买卖?为什么自古以来非常看重的基因传递,到这儿了却要买一个别人的孩子养?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话只说了一半,但怎么让它没有买卖?
事情的根源他们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但他们选择相信的是脑回路最短的那一条。
毕竟对他们来说,追究养父母的责任,和深挖原因背后的原因,相比之下还是前者更容易,也更安全。
行文至此,
我们需要再次重申并强调,拐卖儿童是严重的侵权,必须严厉打击。
我们这里讨论的仅仅是,作为买方的养父母,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需求?
很明显,
这样的需求来自于当年的某种严格管制。是管制导致了这种有违本性的需求,否则谁会去给别人养孩子?
这种管制是对是错,历史已经给出答案,我们这里不便继续讨论。
对于他们所呼吁的买家入刑问题,其实现行《刑法》中有明文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这里「从轻处罚」的意思是依然要追究刑责,但是如果没有虐待儿童的行为,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之间从轻选择进行处罚。
不过这里有一点,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问题,原来并未列入刑事处罚。
现在追究刑事责任是在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才加上去的。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刑法原则,当一个人的行为
是在新刑法生效以前发生,如果旧的刑法规定为犯罪,就是犯罪;如果旧刑法不规定为犯罪,即使新的刑法规定为犯罪,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而且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从这些年的司法实践来看,收买有罪被写入刑法之后,收买儿童的养父母被判刑的也不多。
法律专家表示:主要是犯罪情节较轻,有的养父母对被拐的儿童也挺好,产生了很深的感情,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判处刑罚的必要性。
也就是说,
对于孙卓的养父母来说,适用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虽然官方说已经对其养父母采取了相应措施,但并未说是刑事拘留,应该说是严谨细致的。
这点对于部分网友来说可能会失望,但网友对于孙卓养父母的恨,是把他们等同于人贩子来看待,是没有任何感情投射的,所以急于让他们判刑。
但对于孙卓本人来说却并非如此,他和养父母之间的感情是实实在在的,也是无法否认的。
这件事最好的结果是,尊重孙卓本人的意愿,继续生活在养父母这边,但经常回去看望亲生父母。
这样对他来说,有双方四个至亲,加上原来的姐姐,有三个姐姐,现在不缺爱将来也不会缺,生活上也基本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而如果像那些简单的愤怒的网友那样,非要把养父母投入监狱,那一定会制造新的悲剧。
不仅孙卓这个领养家庭变得支离破碎,亲生家庭他未必就能回得去,回得去他能过得安稳吗?
比喊几句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更重要的是解决需求的源头问题。
题图:
André Lh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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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经济学 | 智慧集结号】一年精读四本经典。知识点一点点的过,一点点的学。从哲学基础、方法论到基本公理、定理和规律,从个体行动再到宏观层面的经济周期,奥派经济学的体系是庞大而又不失精致的。从第 1 季到第 4 季,在智识之旅上风雨兼程、跋涉探险,你我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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