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切茄且郄 | Origin link: wechat link
《烧烤》由豆包AI生成
文 | 切茄且郄
前几天讲私产的文章
被推荐了,来了一些新关注的朋友,收到一些点赞,当然反对的声音更多。
倒也不一定是彻底反对私产,
多数
就
是经典的中式中庸逻辑。你可以有私产,但是有些时候就是不行。
具体到烧烤店老板,开门做生意,那就不是你的私产,顾客能不能吸烟这种事由不得你自己决定。
我也理解
他们
操心
的
关键
在哪里,其实还是关系到每一个人的权利。人有吸烟的权利,也有不吸二手烟的权利,只是他们更关心这
位
不想吸二手烟的女士的权利。
他们为什么更
能
共情
这位女士?因为吸烟有害健康是众所公认的,
吃烧烤的危害不输吸烟却很少有人想起来
。二手烟的负面效用更显而易见,他们更容易带入这位女士的立场。说白了,他们不是烧烤店老板。
这时候想起一个著名的笑话,大概意思是,问一个农民,你有一百万,你愿意全都捐出去吗?农民说愿意啊。你有一个亿,你愿意全都捐出去吗?农民说愿意啊。那么你有一头牛,你愿意捐出去吗?这
回
农民说不愿意。为什么不愿意?农民说因为我真的有一头牛。
当把讨论上升到一些宏大命题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可以是崇高的,都是无私奉献的,都是公德心满分的。
烧烤店
老板
应该
承担起
社会责任
,
吸烟
的
人
应该
有
公德心
,而
我
,
你们所有人
都要
迎合我的
喜好
。
嘴上
说
的
是
公德心
,
公共场合
如何如何,
其实
最终
都是
让别人付出代价
来
实践
自己
的
价值观
。
声明一下,
我也讨厌
吸
二手烟
,
但是
我
不会
要求所有人都顺着我,我会自己想办法躲避。
角色调换一下,
让
他们
自己
去
开
个
烧烤店
,
他们该如何看待顾客
吸烟
的
问题
?
答案是 ,顾客吸不吸烟多半也只是他们盈亏计算 中 的一环 , 他 首先 要 考虑 的 是 能不能赚钱 的 问题。
是
禁止吸烟
来
的食客多一些,
还是
放开不管
来
的
食客
多
一些?吸不吸烟
跟
客户在烧烤店的
消费倾向有没有
关系?如果有
,
哪种
客户
能够在
烧烤
店
产生
更多
消费
?
如果
主动
做出
有烟
和
无烟区
的分隔,
这种投入
能不能
为我带来
更多
客户
?
当一个人
开门做生意
,
经济计算
才是
他
考虑
的
重点
,
换了谁
都一样
。
在这个
过程中
,
明码标价
,
规则明确
,比如一家
店铺
明确说明“此处
有
烟
”
,
那么
对
“
无烟
”
环境
有要求
的
人
也可以
及时
绕道
。
这样做 看似 唯利是图 , 看似 所有人 都 只是在 为自己 考虑 , 但是 结果就是更容易让更多人满意,所有人 选择 的 成本 都 降低 了 。
其中的奥秘就在于人的价值观和需求千差万别,无法做到统一满足,这就是
私产
存在
的
意义
。
换位思考
一下
,
吸烟
的
人想找一个
地方
边吃烧烤
边抽烟
,
他的这个
权利
就
不是
权利
吗
?
插句题外话
,
放在这个
话题当中
也是非常重要
的
信息。据
世界卫生组织的
研究
报告
,
烧烤
对
健康
的
危害
不亚于
吸烟
。
这是
世界卫生组织
说
的
,
不是
我编的
。
也就是说
,
既然
公共场合
不能
吸烟是为了大家的健康
,
那么逻辑一致
,
公共场合
也不能
做烧烤
才对
,
烧烤
的
碳烟
也不是
开玩笑
的
。
烧烤店
作为
他们
口中
的
公共场合
,
不能
做烧烤
,
跟
禁烟
的
理由
一样
。
但是显然
我们
不能禁止
烧烤
,
因为
吃烧烤
能给我们
带来快乐
,
就跟吸烟能为烟民带来快乐一样
。
为了
健康
坚决不吃
烧烤
的
人
可以
不去
烧烤店
,
为了
健康
坚决
不吸二手烟
的
人
为什么
就不能
选择
不去
有人
吸烟
的
烧烤店
?
这不是一样
的
道理
吗
?
换一个
立场,
每一个
人
都会是
私产
的
支持者
,
只不过
大家都只能看到、
维护
自己
的
私产
。
这很好
,
但是
这还不够。认为自己
的
财产
不可侵犯
,
也就应该
逻辑一致
,
对别人
的
财产保持起码
的
尊重
。
大家
的
自由
(
也就是
私产
)
都受到
保护
,先私后公,逻辑顺了,这时候才能
营造出
和谐
安宁
的
公共空间
。
反之一上来
就是
唱高调
,人人
都奉献
,
一人
捐
一百万
,
真到
个体的具体需求的
时候
反而
毫无头绪
,
一团乱麻
。
还有一些
细节
问题
,
比如
禁烟女士
进门
消费
已经
付了钱
了
,跟吸烟一样不怎么健康
的
烧烤
还没吃到
,
难道
就
不能
要求
店主
给她
提供
相应
的
服务
吗
,
她只是
不想吸
二手烟
。
这里
我们
没法
云断案
,但是可以肯定
的
是
店主
日常
经营
跟
大多数
客户
形成
的
默认
规则
,
跟
禁烟女士
心中
的
默认
规则
发生了
错位
。
或许
不应该
过于苛责
这位女士
,同时更重要
的
是
明白
造成这种
错位
的
根源
在哪里
,
是
大家
长年以来
忽视
个体
的
思维习惯以及
由此
形成
的
立法
造成
了
这种
错位
和
混乱
。
我所有 文章 的 重点 都在这些 思维习惯 上 ,而不是纠结具体的事件。具体事件当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没什么可争的,所以来跟我辩论现有法律的朋友就省省吧,那不是我们操心的。只是 希望这些文字 能让 手机前 的各位 看到另 一个 思考问题 的 角度 ,谨慎怀疑,有自己的看法,仅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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