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黑帮往事

Author: 漫天雪798 | Origin link: wechat link

我最近读了一些芝加哥黑帮大佬阿尔·卡彭的传记材料,非常有意思,就像在大银幕上看《教父》一样。再结合经济学看,就更加引人深思。
阿尔·卡朋是意大利裔美国人, 一生富有传奇色彩。 在臭名昭著的美国禁酒令时期,他是芝加哥的黑手党头目。他在年轻时当酒保,跟人恶斗,脸上留下了刀疤,故绰号“疤脸”。他贿赂警察和官员、影响选举,垄断了芝加哥的酒品生产、走私和销售市场,从黑市满足消费者需求。这个过程中,当然少不了打打杀杀,与爱尔兰黑帮之间的火并等,比《教父》里面演的还要惊心动魄。
卡朋非常有企业家才能,生活非常谨慎,关于他的犯罪记录,是美国警方多年以来难以攻克的难题,因为他总是有金蝉脱壳之计,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但是另一面是,他又非常喜欢沽名钓誉,爱炫耀,很高调,公开说自己就是卖私酒的,曾经登上《 时代周 刊》封 面,张扬的性格 最终为他的毁灭埋下了定时炸弹。
我们知道,所有黑市的形成,都是严苛管制的结果。 黑市固然面目狰狞,但是仍然在发挥着市场的功能。 苏联时期,人们生活的寄托和希望,就是黑市。 道德家们只会指责黑市的种种不堪,却永远看不到,它的根源是什么,以及黑市救活了多少人命。
阿尔·卡彭说的两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其中揭示了许多我们常常写的经济学原理:
当芝加哥有一部分人指责他用酒精毒害人们的心灵和身体,赚的是脏钱,应该被逮捕的时候,这个黑帮头目居然在《芝加哥论坛报》上威胁要退出这个行业。看看这个张扬的样子,一个黑社会头子居然在报纸上为自己公开辩护,似乎不知道人家要收拾他一样。他觉得非常委屈:
“让那些品行高尚的市民自己去搞吧,看看他们有什么好办法,我厌烦透了,出力不讨好,你们太让人伤心了! “为公众服务是我的座右铭。 99%的芝加哥人喝酒和赌博(这不是我的过错),我想尽办法给他们提供像样的酒和公正的娱乐场所,可是人们居然不感谢我(还想杀了我)”。
想想米塞斯是怎么说的呢, 他说:
道德家和布道家对利润的批评,并没有抓到要领。消费者——人民、普通人,偏好烈酒甚于圣经、偏好侦探小说甚于严肃的读物,以及政府偏好枪炮甚于奶油,并不是企业家的过错。企业家不会因为销售“坏”东西而赚到比销售“好”东西更大的利润。…… 军火工业的存在,是穷兵黩武精神的结果,不是它的原因。
所以卡朋的委屈,是有道理的。是禁酒令这种严酷的管制行为,让人们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购买到酒品。 但是禁令并没有消灭需求, 只会打击供给, 制造短缺。 这时候黑市就充当了满足人们需求的“救生艇”角色。然而在保守主义的道德卫士看来,他却成了人们生活糜烂和道德败坏的元凶,于是对任何不符合他们的道德观的行为,都希望政府发布禁令。
但是 如果人们更需要 交响乐,这看起来很高雅, 企业家就会供给更多的交响乐, 企业家并不会因为供给“ 的, 就多赚钱, 他始终在服从消费者的指令、为 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生产。 如果人们的精神状态没有改变,一味地指责企业家, 是虚伪的 、也是 无用的。
况且,不论是香烟、酒精、网络游戏,还是任何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都属于 自我负责的领域,并没有侵犯他人产权,因此 就不应当是政府应当干预的领域 。道德家们总希望对一切“堕落”的行为实施禁令,最终的结果只会是打造一个父权式的全能zf,对人们的所有生活细节实施限制。
美国执法机构一直想要搜集卡朋的犯罪证据,但是卡朋心思缜密,警方无计可施。在著名的黑帮火并“情人节大屠杀”中,他精心策划后,去了迈阿密度假,手下则干脆利落地对爱尔兰黑帮实施了大清洗。
你想起了什么?《无间道2》中,倪永孝故意让警方将他带走,然后手下兵分几路,将他的对手一一清除,使自己完美地远离了现场,警方对他束手无策。

但是再强大的黑社会,在全副武装的超级坐寇集团面前,都是渣渣。找不到杀人的犯罪证据,那就找其他证据,总有一款适合你。于是美国最强大的组织之一联邦税务局(IRS)登场,派出卧底,掌握了阿尔·卡朋的一个亲笔签名的100万美元的银行账户,很快将卡朋以逃税罪收监入狱。
真是百密难免一疏,卡朋做梦也没有想到,他最终会栽在联邦税务局手上。
但其实,这也是必然。 一个以税金维持 存续的机构,可以放过你杀人和卖酒,因为那实际上对它的利益伤害有限, 绝对不会允许你 少它一个子的 ,因为那事关它的 存亡与利益, 他们对 此才有最大的积极性。
不怕FBI,就怕 IRS。
1931年, 阿尔·卡彭受审的前夜,美国大萧条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阶段,2000多家银行倒闭,储户们守候在银行门前,焦急的想要提出自己的存款,然而结果却是,联邦政府下令银行暂停兑付,等待他们的是警方的暴力驱赶。多么荒唐的一幕啊,警方对待那些想要取出自己的钱的人,就像对待要抢银行的暴徒一样。
卡朋面对这一幕,说出了直击本质的几句话:
“我不是抱怨,为什么不追查那些拿走了穷人的钱,然后在银行关门潮中将其丢失的银行家? 真是奇怪! 夺走一个经济条件不宽裕的家庭积攒的最后几美元——也许是这个家的主要劳动力失业了,全家要靠这点钱生活——不是比卖一点啤酒更恶劣吗?
他说得太对了。他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美国的银行则是公开地增发信贷劫掠他人财富,将储户的存款毁灭一空,明目张胆地毁约、诈骗、耍无赖,还会得到保护,到底是谁更加野蛮和无耻?
联邦政府之所以对他进行穷追猛打,是因为他是美国政府的敌人,要挑战它的垄断暴力地位,那么即便这是造福于他人的,也不会被容忍。美国 政府总是对威胁到自己的人和事有最高的积极性去打击,而面对公众急需的服务,却总会敷衍了事,你若要向他履行本应尽到的职责,他就会让你交出更多的财产。 这就是公共选择学派说的,他们有自己的利益,而且利益与公众并不一致。
而银行不一样,人家是美国政府的天然盟友,是帮它一块儿搞钱的同伙,那么即便是犯下滔天罪行,不但不会被追究,反而会得到帮助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