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郭利、最美辅警许艳、吴秀波小三案,看“敲诈勒索”

Author: 一本正经的华仔 | Origin link: wechat link

文 |  华仔


郭利,北京人,本是一名同传翻译,2006年,36岁的他年收入就过百万,在当时来说,算是很成功的人士了。

06年的时候,他生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他说他要给女儿提供全世界最好的条件。

他给女儿选择了一款奶粉,叫雅士利奶粉,这个品牌的奶粉当时在CCTV天天做广告。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曝光,他拿女儿吃剩下的奶粉去检验,发现雅士利奶粉三聚氰胺超标200多倍。

他的女儿,一个1岁多的小姑娘,也因此得了严重的肾结石和肾炎。


做为父亲,你说你该怎么办?用罗翔老师的话说,索赔算是文明的。

2009年6月,雅士利公司与郭利达成和解协议,雅士利公司补偿郭利一方人民币40万元,郭利出具书面材料表示不再追诉并放弃赔偿要求。

同年7月,雅士利集团与郭利约定在杭州当面交付赔偿金,提前守候的潮安县警方与杭州警方,将郭利抓捕。

第二年,潮安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利有期徒刑5年,二审维持原判。

郭利呢,当然不服,一直上诉。

2011年,当时雅士利老板不得了,他是全国人大代表,他给司法部发了一个函,要司法部查郭利的代理律师。

郭利的代理律师,张燕生律师,是一个女律师,念斌投毒案的律师。

雅士利老板说,这个律师经常散布对我司不利言论,损害我司声誉,并接受媒体采访,严重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

给她扣了一个大大的帽子。

司法部拿到这个函,就必须调查,但一调查发现这个律师没有任何问题,反而是这个案件有问题。

所以司法部知会广东省方面,于是2011年,广东省重审此案,重审此案之后发回重审。

但结果是,潮安县人民法院再次判处郭利5年有期徒刑,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郭利在监狱里足足呆了5年,一天刑都没有减,因为他拒不认罪,坚决上诉。

2014年,郭利出狱之后,他唯一的事情就是上访申诉。

终于在2016年,广东省高院宣布再次重申此案。

2017年4月,为了绕过潮州的管辖权,广东省指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申此案。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郭利无罪,现在郭利正在申请国家赔偿。

2018年,郭利向香港的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因为雅士利集团已经被蒙牛收购,既然被蒙牛收购,那么香港就有管辖权,因为蒙牛在香港上市。

郭利提起的诉讼金额为4000万美元。

到此时,从08年三聚氰胺事件,到18年,整整过了10年,用罗翔老师的话说,人生最好的年华就在司法机关耗尽。

出狱的他,与社会严重脱节,妻子选择与他离婚,女儿跟他形同陌路,他没有收入,靠爸妈的低保养着。

而十年前,他是一位年收入过百万的同传翻译者,还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是一位成功人士。



许艳,94年出生的小姑娘,原来是,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的辅警,被称为最美女辅警。


这个女辅警不简单。

从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当地多名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校长、副院长等公职人员发生过两性关系。

然后,利用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这些公职人员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先后向9人索要人民币共计372.6万元。

2019年6月19日,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灌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7月26日被逮捕。

2020年12月29日,灌南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追缴被告人许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72.6万元。

法院宣判后,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书未生效。



陈昱霖,原名陈梦琳,88年出生,内地女演员,流行歌手。


18岁的时候认识了比自己大20岁的雅痞大叔吴秀波,不久后,她便做了吴秀波的情人,成了小三。

到了2018年的时候,吴秀波已经想要和陈昱霖分手,彼时的陈昱霖也已经发现了这种苗头。

同年9月18日,陈昱霖将两人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公布于网络之上,一时间,吴秀波多年树立的形象一落千丈。

接着,陈昱霖与10月8日找到吴秀波,索要人民币4000万元,并且威胁吴,如果不给,就把两人的各种亲密照公开。

吴秀波及其妻子何震亚选择了报警。

随后,陈昱霖以敲诈勒索罪被起诉,根据索要金额,本应该被判十年之久。

但由于,吴秀波在法庭出具了谅解书,最终,陈昱霖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以上三宗案件,都牵涉一个罪名,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给出了具体的数额标准,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大家,看看这个数额,索要个几十万的,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分分钟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经常看我文章的读者,应该知道,法律保护的是权利,而不是利益。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法律保护的是权利,而不是利益。

法律保护的是权利,而不是利益。

法律保护的是权利,而不是利益。

利益是主观的,没法保护,而且当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保护谁的利益呢?

这里面的差别,非常的细微,大家要仔细体会。

我们经常说,某某伤害了谁,损害了某人的利益。

注意,在我们通常的语境中,伤害,损害这些词,用法是非常广泛的,是非常的有主观性。

伤害了谁,损害了谁的利益,不代表侵权,不代表违法。

老王是个花心大萝卜,抛弃了陪伴他多年的女友,他女友痛不欲生。

你说老王有没有伤害他女友,我想大部分人都会说有,那老王违法了没?

张三在这条街,开了一家便利店,生意火爆,赚的盆满钵满。

结果不久,李四也在这条街开了一家便利店,抢走了李四的一部分生意。

你说李四的行为有没有损害到张三的利益?

一般人认为,很显然是损害了,但李四违法了没?

在这个案例中,张三和李四的利益很显然是冲突的,如果法律保护的是利益,你说该保护谁的利益?

好了,我再强调一遍,法律保护的是权利,而不是利益,具体是什么权利呢?

很简单,人身权和财产权。

看一件事有没有违法,就看这件事有没有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你的自由至于我的鼻尖,也就是你不能侵犯我的身体。

盗窃、抢劫、绑架,之所以是犯罪,因为这些行为侵犯他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看,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侵犯他人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了吗?

很显然没有。

罗翔老师说:“我吃到了一只苍蝇,大家觉得我有没有权利要三千万?我觉得是有的。至于你给不给,那是你的事”。

陈昱霖向吴秀波索要4000万,如果不给,她就公布她知道的信息。

这个过程中,陈昱霖侵犯了吴秀波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了吗?

很显然没有。

有人可能会说,隐私权,我写过几篇文章关于隐私权的,隐私权是假权利。

一个八婆,在外面到处跟别人说你的隐私,她犯罪了?

没有,最多是不道德。

罗翔老师说,人有道德权利,说明白一点,就是一个人有权利做一个不道德的人。

你可以抵制这样的人,你可以不跟这样的人来往,但他确确实实没有犯罪。

许艳没有罪,陈昱霖也没有,更不用说郭利。

我知道,我的这些论述,未必能说服你,但只要你逻辑一致,你最终会同意的。

当然你也许还有很多疑惑,我在延伸阅读中,放了一些链接,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做些扩展阅读。

原创不易,喜欢的给个三连。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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