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古原 | Origin link: wechat link
今天来介绍哈耶克的自由观,首先我要说一下,对于哈耶克特别是他关于强制的定义,我就是不同意的。但没关系,哈耶克依然是一位自由主义大师,虽然在学术上有很多的争议。
以下是正文:
“
自由
”
这词儿,现在就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
你刷刷朋友圈,看看公众号,到处都是
“
自由
”
。财务自由,是想买啥就买啥;车厘子自由,是想吃啥就吃啥;穿衣自由,是想穿啥就穿啥。好像自由就是欲望的无限满足,就是口袋里有钱,就是选择多得让你犯难。这听起来特爽,特解压,简直是当代人的精神春药。
但你有没有停下来想一过,这玩意儿,真的是自由吗?
如果自由就是有钱任性,那是不是说,没钱的人就活该不自由?如果自由就是随心所欲,那是不是说,一个社会里,拳头最大、嗓门最高的人就最自由?如果自由就是国家给你兜底,让你衣食无忧,那给你兜底的国家,它向你索要的又是什么?
这些问题,听着有点扫兴,有点不合群。因为我们都喜欢那种轻松、甜腻、唾手可得的
“
自由
”
。但哈耶克这老头儿,早在六十多年前,就拿着一把手术刀,把这些涂满糖衣的
“
自由
”
一个个解剖开来,让我们看清里面的骨头和烂肉。
他写了本叫《自由宪章》的书,厚得能当枕头用。他写这本书的时候,整个西方世界都沉浸在一种天真的乐观里,以为可以用政府这只
“
看得见的手
”
,设计出一个完美的天堂,一个没有贫困、没有失业、人人平等幸福的社会。听起来是不是很耳熟?这不就是今天很多人心心念念的
“
大政府
”
、
“
强国家
”
吗?
哈耶克当时就像个乌鸦嘴,他冷冷地说:
“
你们走的这条路,看起来铺满了鲜花和善意,但它的终点,通向的是奴役。
”
他警告说,人类最致命的自负,就是相信自己有能力凭着理性设计一切,安排一切。当我们为了追求那些看似美好的目标,比如
“
社会公正
”
、
“
收入平等
”
、
“
绝对安全
”
,而心甘情愿地把越来越多的权力交给政府时,我们实际上是在用我们真正的自由,去交换一个华丽的笼子。
一开始,笼子可能很大,很舒服,里面有吃有喝,甚至还有
WiFi
。但别忘了,笼子的门,掌握在别人手里。他们今天可以为了
“
公共利益
”
给你福利,明天就可以为了同样高大上的理由,限制你的言论,干涉你的职业,决定你该住哪儿,该吃什么。当政府的权力不受限制时,
“
人民
”
就成了一个抽象的符号,而你,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就成了实现某个宏大目标的工具。
我们将分四步走:
第一章,
先搞清楚,自由到底是什么?
我们要把它的核心概念
——“
免于强制
”——
从那些五花八门的冒牌货里拎出来,让它露出真面目。
第二章,
我们要问,这种有点
“
消极
”
的自由,到底有什么价值? 它不是为了让你爽,而是为了让整个社会能够不断进步,不断演化。这背后,是哈耶克深刻的知识论。
第三章,
我们将探讨,如何保护这种珍贵的自由?
自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它需要一套坚固的制度框架来支撑,这个框架,就叫
“
法治
”
。
第四章,
我们将直面我们这个时代,看看那些打着
“
福利
”
和
“
社会公正
”
旗号的政策,是如何在不知不觉中,侵蚀着自由的根基,把我们重新引向那条通往奴役的道路。
第一章
自由的核心概念:一种免于强制的状态
你是不是觉得
“
自由
”
这词儿,就像你家门口的免费
WiFi
信号,人人都想蹭,人人都说自己懂,但真正能说清楚是啥的,没几个?更糟糕的是,很多人把
“
自由
”
当成个万金油,什么锅都能往里甩,结果呢,本来清晰的概念,硬生生被搅成了一锅浆糊。
哈耶克这老头儿,六十多年前就看透了这一点,他写了本厚厚的《自由宪章》,上来就把那些假冒伪劣的
“
自由
”
扒了个精光。他告诉你,别被那些动听的词儿忽悠了,真正的自由,其实简单得有点残酷。
1.1
自由的本义:作为个人免于强制的
“
消极自由
”
首先,我们得把
“
自由
”
这玩意儿从神坛上拽下来,让它变得接地气,能摸得着,看得见。哈耶克说,自由不是你心里爽不爽,也不是你口袋里有没有钱,更不是你想干啥就干啥。自由,简单粗暴地说,就是
“
免于强制
”
。
你可能听过
“
消极自由
”
这说法,听着有点别扭,好像不如
“
积极自由
”
那么正能量。但别被词儿带偏了,消极自由才是真金白银。它指的是,你行动的时候,没被人用专断的意志强迫,没被人把你当工具使唤。
1.1.1
强制的定义:
这里必须把
“
强制
”
这个词拎出来,掰开了揉碎了讲清楚。什么叫强制?强制不是你遇到困难了,比如出门遇上下雨,你得打伞,这不叫强制。强制也不是你选择少了,比如你爬山爬到一半,只有一条路可走,你没得选,但哈耶克说,你还是自由的。因为你没得选,这是自然规律,不是哪个王八蛋硬逼着你走这条路。
强制,是有人,用他的意志,扭曲了你的选择。
想象一下,你本来计划好去撸串、喝啤酒、看球赛,结果你老板突然发话,让你连夜把一份根本不属于你职责范围的工作做出来,威胁说不做就扣你工资,让你失业。你为了不饿死,不被扫地出门,不情不愿地去做了。你有没有选择?有啊,你可以选择饿死,选择流浪街头。但你被迫选择了为老板的目的服务,而不是你自己的目的。你的智慧、你的时间,都成了老板的工具。
所以,强制的本质,是把人变成工具,是你的行动被他人的专断意志所支配,你失去了按照自己的计划行事的能力。
它不是物理上的
“
不能
”
,而是意志上的
“
不得已
”
。这玩意儿,就像癌症,能把你的精神和灵魂都蚕食掉。
1.1.2
自由作为一种关系:
明白了强制,那自由就水落石出了。自由不是一个人的事儿,它是你和别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它就像你家房子的边界线,这房子是你的私人空间,别人不能随便进来撒野。
哈耶克说,自由社会,就是努力把这种
“
强制
”
减少到最低限度。不是完全消灭,因为这不现实。为了防止张三强制李四,可能就得动用国家的力量去强制张三,让他别乱来。所以,国家本身就是强制的垄断者。但一个自由的社会,国家只能在普遍、抽象的规则下行使这种强制力,不能随心所欲,不能针对某个特定的人或某个特定的目的。
这私人领域的边界,不是靠哪个
“
英明领袖
”
拍脑袋划出来的,而是通过一些大家都明白的规矩,让每个人都能清楚自己的地盘在哪儿,别人的地盘在哪儿。这样,你在自己的地盘里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别人管不着。
1.1.3
自由与选择范围:
“
自由就是有很多选择!
”——
这话听着特带劲,特正能量,特符合朋友圈的主旋律。但哈耶克会告诉你,这特么就是胡扯蛋。
自由和选择范围的大小,是两码事。你身无分文,只有一个选择:饿死。你自由吗?在哈耶克看来,只要没人强迫你,你就是自由的。你可能活得像狗一样,但没人强迫你活得像狗。这是你的境遇,不是你被强迫了。
反过来,你是个年薪百万的打工仔,住豪宅开豪车,选择多得眼花缭乱。但你每个月都得看老板脸色,他让你往东你不敢往西,他让你加班你不敢说不,因为你怕失去这份高薪。你自由吗?在哈耶克看来,你就是个高级奴隶。你的选择,最终都被老板的意志所左右,你被迫为他的目标服务。你的选择再多,也只是在别人为你设定的框框里跳舞。
所以,自由,不在于你有什么选择,而在于你是不是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是不是你的意志在主宰你的行动,而不是别人的专断意志。
你能决定自己怎么活,哪怕活得窝囊,那也是你的自由。你活得再光鲜,如果处处被人牵着鼻子走,那也是不自由。
这,就是哈耶克自由观最硬核的部分,也是最容易让人不舒服的部分。因为它把那些虚伪的、矫情的、听起来很美但实则空洞的
“
自由
”
概念,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剥掉,直到露出其赤裸裸的本质:免于强制。
1.2
辨明真伪:
“
自由
”
与诸种
“
自由
”
的根本差异
现在,既然我们有了
“
真自由
”
的火眼金睛,那就可以把那些打着
“
自由
”
旗号的冒牌货揪出来了。它们名字里都带
“
自由
”
,听起来很像,但骨子里,是完全不同的玩意儿,甚至互相冲突。
1.2.1
个人自由
vs.
政治自由:
“
我们有投票权!我们是自由的!
”——
这话在美国最流行,在欧洲也挺吃香。很多人一提到自由,脑子里就是
“
政治自由
”
,就是有权选领导,有权参与立法。哈耶克说,这不错,但这是集体自由,不是个人自由。
想想看,哥伦比亚特区的居民,他们没有国会代表,没有投票权,他们就不自由了吗?在美国的外国侨民,不能投票,他们就不自由了吗?显然不是。他们可以自由选择职业,自由居住,自由表达,只要不违反法律,他们的个人生活并没有受到额外限制。
相反,如果一个民族,投票选出了一个暴君,自愿把权力交给他,然后这个暴君用合法的程序把所有人都变成了奴隶,那这个民族是
“
自由
”
的吗?从政治自由的角度看,他们是
“
自由选择
”
的。但从个人自由的角度看,他们已经彻底沦陷了。
所以,
“
自由的人民
”
不等于
“
由自由人构成的人民
”
。能够选择政府,不等于确保你个人能够免受强制。把政治自由和个人自由混为一谈,是通向独裁的陷阱。因为当公权力打着
“
人民的意志
”
的旗号,做任何它想做的事情时,你如果把政治自由等同于个人自由,你就失去了反抗的理论基础。
1.2.2
个人自由
vs.
内在自由:
这玩意儿听着更玄乎了,什么
“
心灵自由
”
、
“
思想自由
”
、
“
知识使人自由
”
。听起来特高大上,特有文化。它指的是你能不能战胜自己的冲动,能不能根据理智行事,能不能摆脱无知和迷信。
比如,你本来下定决心要减肥,结果看到炸鸡就忍不住了,然后你说自己
“
不自由
”
,成了
“
感情的奴隶
”
。哈耶克会翻个白眼:
“
这关自由屁事?
”
这叫
“
内在自由
”
,或者叫
“
道德上的缺陷
”
,甚至叫
“
智力上的短板
”
。它跟哈耶克说的
“
免于强制
”
的自由,根本不是一个物种。你的冲动、你的无知、你的软弱,是内因,不是别人强加给你的外部强制。
当然,这两者不是完全没关系。一个意志坚定、知识渊博的人,面对同样的环境,可能比一个意志薄弱、愚昧无知的人有更多的选择,也更能有效地实现自己的目标。但这不是强制不强制的问题,这是能力问题。
把内在自由和个人自由混淆,会导向一个荒谬的结论:只有当一个人做
“
应该做
”
的事,做
“
正确
”
的事时,他才是自由的。这听起来是不是很熟悉?所有打着
“
为你好
”
旗号的专制,最终都会走向这个逻辑。它把自由变成了
“
听话
”
的代名词。
1.2.3
个人自由
vs.
作为力量的自由:
这是当代社会最大的
“
自由
”
陷阱,也是最危险的毒药。
“
我想飞!我想像小鸟一样自由!
”——
这特么是做梦!你没翅膀,地球有引力,这是自然规律,不是谁强迫你不能飞。你身体残疾,不能跑步,你想要
“
跑步的自由
”
,这也不是别人强迫你不能跑。
把自由解释成
“
为所欲为的能力
”
,解释成
“
没有障碍的自由
”
,解释成
“
得到我想得到的东西
”
,甚至解释成
“
有能力去享受
”
,这都是在偷换概念!
一旦
“
自由
”
和
“
力量
”
画上了等号,那接下来就是无休止的诡辩:
“
你有钱就能享受更多自由,所以我们应该把富人的钱分给穷人,让大家都自由!
”——
这就是打着自由的旗号搞财富再分配。
“
你穷,没有能力去消费,所以你没有免于匮乏的自由,国家应该给你提供!
”——
这就是打着
“
免于匮乏的自由
”
的旗号搞福利主义,最终让你变成国家的附庸。
“
我们应该打破一切束缚,让我们拥有更大的力量去改造世界,这就是真正的自由!
”——
这就是集体主义的强盗逻辑,它把个人自由踩在脚下,然后告诉你,这是为了
“
更高的自由
”
。
这种把自由等同于力量的谬误,是社会主义和极权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一。
它用
“
自由
”
的诱人外衣,来掩盖对个人自由的扼杀。它告诉你,你被限制了,是因为你没力量。然后国家说,我来给你力量,我来帮你清除障碍。结果呢?你确实被
“
解放
”
了,但你失去了自己做决定的自由,你的一切都交给了国家,你成了国家这架庞大机器上的一个螺丝钉。
哈耶克对此痛心疾首。他反复强调:财富和自由,是两码事。
你有钱,但你受制于人,你就不自由。你一无所有,但你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你就是自由的。一个富足的宫廷侍从,可能比一个贫穷的农夫更不自由,因为侍从的行动完全由主人决定,而农夫还能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有限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所以,别再把
“
自由
”
当成
“
有钱有闲
”
的代名词了。别再把
“
自由
”
和
“
幸福
”
、
“
安全
”
、
“
没有坏事
”
捆绑销售了。自由,是它,而且仅仅是它
——
免于他人的专断强制。
你可能不珍惜这种自由,你可能觉得它让你饿肚子,让你犯错误,让你去冒险。你可能宁愿放弃这种自由,去换取一份安稳和保障。但哈耶克说,那是你的选择。只要没人强迫你做这个选择,你就是自由的。但如果你把你的
“
安稳
”
当成
“
自由
”
,那你就是傻
X
。
到这里,我们应该清楚了:哈耶克的
“
自由
”
是刀锋般的清醒,它不是为了讨好任何人,也不是为了迎合任何一种
“
政治正确
”
。它只是冷冰冰地告诉你,自由的真面目,就是这么一个负面到有点刺眼的概念。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继续往下聊,看看这
“
真自由
”
为什么如此重要,以及它在现代社会,是如何被各种花言巧语所侵蚀的。
第二章
自由的价值:无知、演进与进步
上一章我们给
“
自由
”
这个词儿做了一次大扫除,把那些华而不实的包装都给撕了,露出了它最核心、也最朴素的本质:免于强制。简单说,就是没人能拿枪指着你的头,逼你干这干那,让你成为实现他个人目标的工具。
这定义听起来有点
“
消极
”
,甚至有点冷冰冰,好像没什么激动人心的地方。你可能会忍不住嘀咕:就为了这么一个
“
没人管我
”
的状态,值得哈耶克写一本那么厚的书来捍卫吗?它到底好在哪儿?
这个问题问到了点子上。因为哈耶克为自由辩护,从来不是因为它听起来多么高尚,多么符合
“
天赋人权
”
之类的口号。他是个务实到骨子里的思想家,他捍卫自由的根本原因,只有一个:自由有用。而且,是有大用。这种用处,不是让你个人一时爽,而是为整个人类文明的存续和发展,提供了唯一的可能性。
要理解哈耶克这个看似夸张的结论,我们必须深入他思想的内核,一个初听起来有点颠覆我们常识的观念
——
他的知识论。这部分内容可能会让你感觉有点烧脑,但请相信,一旦你弄明白了,你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将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2.1
文明的基石:不可避免的个人无知
我们先来做一个思想实验。假设一下,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一个全知全能的神,或者一个超级人工智能,它掌握着宇宙间的所有信息,了解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洞悉每个人的心思,能精确计算出每一次蝴蝶扇动翅膀会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引发一场风暴。那么,在这样一个世界里,个人自由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答案是:完全没有必要。
如果一切都已知,一切都可预测,那我们每个人只需要像执行程序一样,遵循那个全知者的指令就行了。他会为社会规划出最优化的路径,避免一切弯路和错误,带领我们直达幸福的彼岸。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自由选择反而成了多余的累赘,是效率的障碍,是制造混乱的根源。
但关键问题是,这样的全知者存在吗?
哈耶克斩钉截铁地告诉你:不存在,而且永远不可能存在。
不仅现在不存在,未来也绝不可能出现。人类文明之所以能够发展到今天,它的根基,不是我们有多么聪明,恰恰相反,是我们深刻地认识并适应了我们有多么无知。
2.1.1 “
理性的自负
”
批判
我们这个时代,尤其是那些自认为掌握了真理的知识分子和权力精英,都有一种通病,哈耶克称之为
“
理性的自负
”
或者叫
“
建构理性主义
”
。我们总有一种错觉,以为只要我们足够聪明,收集足够多的数据,建立足够复杂的数学模型,我们就能像上帝一样,设计和规划出一个完美的社会。
从古希腊柏拉图的
“
哲学王
”
,到法国大革命对理性的狂热崇拜,再到
20
世纪各种宏大的中央计划经济实验,背后都是这种致命的自负在作祟。他们把人类社会看作是一块可以随意拆卸和重组的积木,或者一台可以按照设计图纸来制造的机器。他们相信,只要有一个天才的设计师,就能为人类打造一个一劳永逸的天堂。
哈耶克毫不留情地指出,这纯属幻想。人类社会,根本就不是一台机器,它更像一个热带雨林,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一个活生生的、不断演进的有机体。你以为你是高明的设计师?你连你自己身体里的一个细胞是如何精确运作的都还没完全搞清楚,就妄想去设计一个由几十亿个复杂程度远超你想象的大脑所构成的社会?这种想法本身,就是无知的体现。
2.1.2
分散的知识
为什么我们永远无法达到全知全能的状态?哈耶克给出了一个根本性的原因:因为对一个复杂社会运行至关重要的知识,其本质是分散的,它不可能被集中在任何一个单一的大脑、一个委员会或者一台超级计算机里。
他把知识分成了两种。一种是科学知识或理论知识,就是那些可以写在书本上,用公式和图表来表达的系统化知识。这种知识当然很重要,但它只占人类知识总量的一小部分,而且往往不是在具体决策中最有用的那一部分。
更重要的,是另一种哈耶克称之为
“
关于特定时间和地点的具体情况的知识
”
。这是什么意思?它指的是那些零散的、琐碎的、稍纵即逝的、甚至很多时候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
默会知识
”
(
Tacit Knowledge
)。比如:
一个经验丰富的码头工人,他知道在某个特定的天气下,如何最快最安全地装卸一批形状不规则的货物。
一个街角咖啡店的老板,她能从常客一个细微的表情中,判断出他今天想喝点什么。
一个精明的投机商,他能敏锐地感觉到市场上某种商品即将短缺的蛛丝马迹。
这些知识,你不可能把它们量化,不可能写成标准化的报告,汇总到中央计划委员会的数据中心里。它们深深地嵌在具体的场景和个体的经验之中。但正是这些分散在无数个体头脑中的、看似微不足道的知识,才是经济和社会高效运转的真正润滑剂。没有这些知识,任何宏伟的蓝图都只是纸上谈兵,任何精密的中央计划都会因为脱离现实而崩溃。而这些知识,只有身处其中的个体,才能最有效地掌握和运用。
2.1.3
文明的本质
所以,文明的伟大之处,不在于我们发明了多么强大的中央处理器来收集和处理信息,而在于我们通过漫长的演化,发展出了一套能够让这些分散的、不为任何个人或组织所完全掌握的知识,得到有效利用和协调的机制。
这个机制是什么?就是以自由为基础的自发秩序。
哈耶克引用怀特海的话说,文明的进步,体现在我们不断扩展那些我们不必有意识去理解就能从事的重要活动的范围。你每天都在使用语言、货币、道德规范,但你并不需要成为语言学家、货币银行学家或伦理学家。你只是在使用一套前人经验的结晶,一个自发演化出来的、行之有效的秩序。
而自由,就是允许这个秩序能够不断地自我生成、自我调适、自我演进的必要条件。
2.2
自由的功能:作为发现程序的自发秩序
现在,让我们把
“
个人不可避免的无知
”
这个残酷但真实的前提,牢牢地钉在脑子里。以此为出发点,再来看自由的价值,你就会发现一幅全新的图景。
2.2.1
自由与未知
我们为什么要自由?不是因为我们确信自由会带来某个具体的好结果。恰恰相反,我们之所以如此迫切地需要自由,正是因为我们对未来一无所知。
自由的价值,不在于它能满足我们已知的欲望,而在于它为未知和不可预见的事物敞开了大门。它是一个永不停止的
“
发现程序
”
。我们允许成千上万的人去尝试、去探索、去冒险、去犯错,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谁会发现下一个盘尼西林,谁会发明下一个互联网,谁会创造出一种更美好的生活方式,谁的思想会引领下一个时代。
如果一切行动都要经过某个权威机构的批准才能进行,那么我们能得到的,就永远不会超过那个权威机构的认知边界。任何超越其理解范围的新思想、新事物,都会在萌芽状态就被当作异端邪说或无稽之谈而被扼杀。一个由
“
专家
”
全面规划的社会,最终只会是一个知识停滞、活力丧失的社会,因为
“
专家
”
所掌握的知识,永远是基于过去的经验,他们无法预知未来。
所以,自由的价值,不在于它能保证我们得到什么,而在于它能释放出我们无法预见、无法计划的、无穷无尽的创造力。它是一场向着未知未来的、永不落幕的伟大实验。没有自由,这场实验就会终止,人类文明的进步也就画上了句号。
2.2.2
竞争作为一种发现程序
很多人一听到
“
竞争
”
,就联想到你死我活、血淋淋的丛林法则。但在哈耶克看来,这种理解是极其肤浅的。竞争的本质,不是为了决出胜负,让强者通吃,而是为了发现和传递信息。
市场竞争,就是一种最高效的发现程序。它不是关于价格高低的简单比拼,而是通过价格这个信号系统,来发现和解决一系列极其复杂的问题:
发现需求:
消费者真正想要什么?他们愿意为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这些信息分散在亿万人的心中,只有通过他们在市场上的自由选择才能被揭示出来。
发现方法:
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生产这些产品和服务最有效率?哪种技术、哪种组织形式、哪种管理模式能以最低的成本创造出最高的价值?这需要无数企业家不断地试错和探索。
发现才能:
谁最擅长做某件事?谁最有远见?谁最能承担风险?市场通过利润和亏损的奖惩机制,不断地筛选和发现这些有能力的人,并把资源配置到他们手中。
所有这些至关重要的信息,都不是事先给定的,也不是任何计划者能够计算出来的。它们只能在自由竞争的过程中,通过价格信号的传递而被
“
发现
”
。一个商品价格的上涨,它以最简洁的方式告诉了全世界的生产者:社会对这个东西的需求增加了,你们应该多生产一些;同时它也告诉了消费者:这个东西变得更稀缺了,你们应该节约使用。整个过程,不需要任何中央的命令和指挥,数以亿计的人们的复杂经济活动就被奇迹般地协调起来了。
所以,哈耶克所说的竞争,是一种广义的竞争。它包括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包括思想、制度、艺术形式、生活方式之间的竞争。自由,就是保障这个伟大的发现程序能够不受阻碍地进行,让更优越、更能满足人类需求的方案能够脱颖而出,被人们自由地模仿和学习,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演进。
2.2.3
行动的自由与思想的自由
有人可能会退一步说:
“
好吧,我承认竞争的价值。那么,我们保障思想的自由,让大家在思想市场上自由竞争,不就行了吗?但行动自由是不是太危险了?万一有人利用行动自由去搞破坏呢?
”
哈耶克会告诉你,这种想法是把因果关系搞反了。行动自由,比思想自由更根本,也更重要。
为什么?因为新的思想,不是一群天才关在象牙塔里凭空冥想出来的。它们往往源于人们在具体行动中遇到的新问题,对新环境的适应,对新工具的尝试和运用。
一个农民,在长期的耕作实践中,偶然发现了一种新的种植方法,这种方法比传统方法增产了一倍。这个
“
行动
”
上的创新,就是新知识的源泉。一个工匠,在日复一日的制作过程中,为了解决一个具体的技术难题,改良了一件工具。这个
“
行动
”
,就可能引发一场技术革命。一个商人,为了开拓市场,冒着风险开辟了一条新的贸易路线,连接了两个原本隔绝的地区。这个
“
行动
”
,不仅带来了新的商品,也带来了新的思想和文化交流。
这些行动上的创新,是新思想、新知识的肥沃土壤。如果把人们的行动都用条条框框管得死死的,只允许他们在脑子里
“
自由思考
”
,那思想的源头很快就会枯竭。这就像你把一棵大树的根系全部斩断,然后对它说:
“
你可以自由地进行光合作用,自由地开花结果。
”
这不是很荒谬吗?
因此,行动的自由,即使是做一些看起来很
“
卑微
”
、很
“
不入流
”
的事情的自由
——
比如在街边摆个小摊,搞个奇怪的小发明,尝试一种不被主流接受的生活方式
——
都和著书立说、发表宏大理论的自由一样重要,甚至更为基础。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哪一个微不足道的行动,会成为下一个改变世界的伟大思想的起点。
2.3
进步的代价:不平等是发展的必然结果与动力
好了,现在我们来到了哈耶克自由理论中最容易引起争议,但也最关键、最体现其深刻性的部分。
如果自由是一个基于我们无知的、不断试错、不断发现的演进过程,那么这个过程的展开,必然是不均衡的。总会有人因为运气、才能或者仅仅是身处正确的时间和地点,而率先发现新的机会,跑在队伍的前面;也总会有人因为种种原因,暂时落在后面。换句话说,一个充满活力的自由社会,必然是一个存在着相当程度不平等的社会。
2.3.1
进步的阶梯性
想象一下,汽车刚刚发明的时候,它是一种极其昂贵、性能又不稳定的奢侈品,只有极少数最富裕的人才买得起。当时的人如果搞个全民公投,很可能会得出结论:
“
这玩意儿是少数富人的玩具,浪费社会宝贵的资源,还制造噪音和污染,应该禁止!
”
如果当时真的这么做了,那我们今天可能还在依赖马车出行。
正是因为少数富人愿意充当
“
小白鼠
”
,花高价去购买和使用这些不成熟的新产品,才为汽车工业的大规模生产、技术改进和成本降低创造了市场和条件。他们用自己的财富,为整个社会的进步,支付了最初的研发和试错成本。
“
今天的奢侈品,就是明天的必需品。
”
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社会进步的阶梯性。从汽车、冰箱、空调,到手机、电脑、互联网,哪一样不是遵循着同样的路径,从少数人的新奇玩意儿,逐渐普及成为大众的日常用品?
2.3.2
不平等的社会功能
所以,这种在进步过程中产生的暂时的、动态的不平等,不是一个需要被消除的
“
社会问题
”
,它恰恰是进步的动力和机制。
它至少发挥了两个至关重要的社会功能:
引领和激励:
那些先行者的新生活方式,为大多数人展示了未来的可能性,激发了他们的欲望和模仿的冲动,从而为社会提供了持续前进的动力。它告诉人们:
“
哦,原来生活还可以这样过!
”
分摊成本:
如前所述,先行者为新产品和服务支付的高昂价格,实际上是在为后续的普及分摊了巨大的试错成本。如果没有他们最初的
“
挥霍
”
,大多数人可能永远也等不到廉价而优质的产品出现。一个富人,即使他只是出于炫耀的目的,购买了一件昂贵的新产品,他也在客观上为这项技术的成熟和普及做出了贡献。
因此,一个富裕的人,他不仅仅是在享受自己的财富,他也在不自觉地为整个社会探索未来的道路。一个允许这种探索性消费的社会,其进步速度,必然远远快于一个要求所有人都齐步走的社会。如果我们非要等到某样好东西能够同时提供给所有人时才允许它出现,那么这一天将永远不会到来。
2.3.3
反对强制平等
说到这里,你可能已经猜到哈耶克会对那些满怀激情、追求
“
结果平等
”
的理想主义者说什么了。
他会说:
“
你们的善意,正在铺就通往停滞和贫困的道路。
”
出于嫉妒,或者出于一种幼稚的、不计后果的同情心,要求动用政府的强制力量,去抹平人与人之间的财富差异,去
“
劫富济贫
”
,去实现所谓的
“
社会公正
”
,这在哈耶克看来,是最愚蠢、也最危险的行为。
为什么?因为它从根本上破坏了自由的发现程序和进步的动力机制。它等于在宣告:我们已经知道了最好的状态是什么样了,我们不需要再探索了,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让所有人都整齐划一地进入这个我们设计好的状态。
这会带来什么灾难性的后果?
扼杀动力:
如果努力和不努力一个样,创新和守旧一个样,冒险和保守一个样,那谁还愿意去奋斗,去承担风险?整个社会就会变成一潭死水,失去前进的动力。
摧毁信息:
价格不再能反映真实的供求关系,利润不再能奖励有效的创新和资源配置。整个经济的信号系统都失灵了,资源将会被大量地错配和浪费。
导向专断:
谁来决定什么是
“
公平
”
的分配?谁来决定每个人应该得到多少?最终,必然需要一个无所不包的中央权力,来对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的生活,进行专断的裁决。这恰恰是自由的彻底对立面。
所以,哈耶克不是不关心穷人。恰恰相反,他坚信,从长远来看,对穷人最有利的制度,就是一个允许不平等存在的、充满活力的自由制度。
因为只有在这样一个不断进步、不断创造新财富的制度里,穷人才有希望通过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来摆脱贫困,分享到进步的果实。而在一个追求静态的、强制的平等的停滞社会里,穷人将永远被锁定在贫困之中。
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了这一点。那些试图用强制手段消灭不平等的社会,最终都陷入了普遍的贫穷和压迫。而那些保障个人自由、允许不平等存在的社会,虽然过程曲折,但最终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普遍繁荣,连最底层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当然,一个自由社会绝不是一个完美的天堂。它充满了风险、不确定性、成功和失败。它会产生很多让我们在情感上难以接受的结果。但这就是进步必须付出的代价。自由的价值,不是为了保证我们每个人都能过上安逸幸福的生活,而是为了给人类这个物种的整体延续和发展,提供最大的可能性。
理解了自由的这种深刻的、基于人类根本性无知的
“
工具性
”
价值,理解了它和社会的演进、和人类的进步之间这种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我们才能真正明白,为什么哈耶
K
会如此坚定地捍卫它,为什么我们必须对那些以
“
平等
”
、
“
公正
”
、
“
安全
”
等各种美好名义,试图阉割自由的企图,保持最高的警惕。
因为他们阉割的,不仅仅是某个人的选择权,他们阉割的,是人类文明的未来。
第三章
自由的宪章:法治与传统
前面两章,我们基本上把哈耶克自由观的两大支柱给立起来了。第一根柱子,是自由的定义:它不是你想干啥就干啥,而是
“
免于强制
”
,没人能把你当猴耍,逼你为他的目标服务。第二根柱子,是自由的价值:它不是为了让你个人爽,而是因为我们都是
“
无知
”
的,所以需要自由这个
“
发现程序
”
,来推动整个社会的演进和进步。
现在问题来了。这种自由,听起来既有用,又有点
“
危险
”
。它允许试错,允许不确定性,甚至必然导致不平等。那它会不会玩脱了,最后自己把自己给玩死?比如,一部分人用他们的自由,去剥夺另一部分人的自由?
答案是:会的。而且一定会。
所以,自由这玩意儿,绝对不是天然无公害的野生植物,把它往地里一扔,它就能自己长成参天大树。恰恰相反,自由是一种极其娇贵、极其脆弱的人工栽培植物。它需要一个精心设计和维护的温室,才能茁壮成长。
这个温室,哈耶克称之为
“
自由的宪章
”
。它的两个主要构成部分,就是法治和传统。这一章,我们就来聊聊,这个保护自由的笼子,到底长什么样。
3.1
法治而非人治:对政府权力的根本约束
一提到
“
法治
”
,很多人脑子里冒出来的就是
“
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
,或者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这些都没错,但还没说到根子上。哈耶克所说的
“
法治
”
(
Rule of Law
),是一个比这深刻得多的概念。它的核心,是对政府权力本身进行根本性的约束。
3.1.1
法律与命令之分
要理解法治,首先必须把两种东西分清楚:真正的
“
法律
”
(
Law
)和政府的
“
命令
”
(
Command
)。
这两玩意儿,在今天经常被混为一谈。立法机关通过的任何一个文件,我们都管它叫
“
法律
”
。但在哈耶克看来,这完全是两码事。
一个命令,是针对特定的人、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而发出的具体指令。比如,老板让你今天下午三点前把某个报告写完;交通警察指挥你把车停到某个指定位置。命令的特点是:具体、特殊、有明确的目标。执行命令的人,基本上就是个工具人,没什么自己做决定的空间。
而真正的法律,必须是抽象的、普遍的、一体适用的行为规则。它不针对任何特定的人,也不服务于任何特定的、眼前的目标。它只是为所有人的行动,划定一个边界。
抽象性:
法律不会说
“
张三不能偷李四的东西
”
,它会说
“
任何人都不能盗窃他人的财产
”
。
普遍性:
这条规则适用于所有人,不管你是总统还是乞丐,是富豪还是穷人。立法者自己也必须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
非目标导向:
法律不告诉你应该去追求什么目标,它只告诉你,在追求你自己的任何目标时,不能越过哪些边界。
打个比方,政府的
“
命令
”
就像是足球教练在场边大喊:
“
快!把球传给
9
号,让他射门!
”
而真正的
“
法律
”
,则像是足球比赛的规则:不能越位,不能手球,不能恶意犯规。至于你怎么踢,怎么配合,进不进球,那是你自己的事,规则不管。
所以,一个由
“
命令
”
统治的社会,实际上是人治社会,因为你服从的是某个具体的人(或机构)的意志。而一个由真正
“
法律
”
统治的社会,才是法治社会。在这种社会里,你不是服从任何人的意志,你只是服从一套非人格化的、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遍规则。
3.1.2
法治的核心特征
搞清楚了法律和命令的区别,法治的核心特征也就浮出水面了。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属性:
普遍性: 法律必须适用于一切情况和一切人,不能有例外,不能有特权。政府官员和普通公民,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立法者不能制定一部只约束别人而不约束自己的法律。
平等性: 这不仅仅是说法律条文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更深层的含义是,法律不能根据一些无关紧要的特征(比如出身、财富、种族、宗教)来对不同的人群进行区别对待。任何分类,都必须是基于与法律目的相关的、且能被群体内外的人都接受的理由。法律不能成为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工具。
确定性: 法律必须是已知的、稳定的,让人们能够清晰地预见自己行动的法律后果。如果你不知道做什么会受罚,做什么不会受罚,法律一会儿一变,那你就不可能为自己的生活做任何长期规划。你的每一步行动都得看当权者的脸色,你就失去了行动的自由。法律的确定性,为个人在一个复杂多变的世界里航行,提供了一张可靠的海图。
这三条,普遍、平等、确定,就是法治的
“
三位一体
”
。缺少任何一条,法治都会土崩瓦解,自由也就荡然无存。
3.1.3
法治下的国家强制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
“
强制
”
这个问题。哈耶克说,自由社会也要有强制,但这种强制,必须被严格地限制在法治的框架之内。
这意味着,在法治国家,政府行使强制力的唯一正当理由,是为了执行上述那些普遍、平等、确定的行为规则,以防止个人之间的强制。
政府就像一个裁判。它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也不能自己下场踢球。它的唯一职责,就是确保所有人都遵守游戏规则。当有人犯规(比如盗窃、诈骗、暴力侵害),裁判就要吹哨,对他进行惩罚。这种惩罚,是强制性的,但它不是专断的。因为惩罚的依据,是事先公布的、所有人都知道的规则,而不是裁判的一时兴起。
所以,在法治之下,你虽然受到了法律的约束,但你并没有被强制,没有屈从于任何人的专断意志。因为法律不是为了让立法者或执法者达到某个具体目标而设计的,它是为了让你,以及所有其他的人,能够更有效地追求你们各自的目标。法律就像自然规律一样,是你行动时必须考虑的外部条件之一,而不是驾驭你的缰绳。
3.2
两种自由传统:演进论与建构论的对立
那么,这样一套精妙的法治体系,是怎么来的呢?是某个天才立法者设计出来的吗?
哈耶克说,恰恰相反。真正支撑自由的法律和制度,不是被设计出来的,而是像语言、货币和道德一样,自发演进出来的。
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构成了哈耶克所说的两种自由传统之间的根本对立。
3.2.1
英国的经验主义传统
这是哈耶克自己所继承和捍卫的传统,其代表人物是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如大卫
·
休谟、亚当
·
斯密,以及后来的埃德蒙
·
伯克。
这个传统的核心观点是:社会秩序是人类行动的产物,但不是人类设计的结果。
那些最有效、最能促进人类繁荣的制度,比如普通法、市场经济、道德习俗,都不是某个天才坐在书房里规划出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历史中,通过无数代人不断的试错、适应和选择,像珊瑚礁一样,一点点生长起来的。
这个传统对人类理性抱有一种深刻的谦卑。它承认,任何个人的理性都是有限的、易错的。而那些经历了时间考验的传统和制度,其中蕴含的集体智慧,远远超过了任何个人所能构想的。所以,我们应该尊重传统,谨慎地对待改革,要像园丁修剪树木一样,而不是像工程师建造机器一样来对待社会。
这个传统,是真正的、保障个人自由的演进论自由主义。
3.2.2
法国的理性主义传统
与此相对的,是源于笛卡尔,经由卢梭和法国大革命而发扬光大的理性主义传统。
这个传统对人类理性充满了无限的自负。它相信,理性是至高无上的,我们可以凭借纯粹的逻辑推理,抛弃一切陈旧的传统,从零开始,设计出一个完美无缺的社会。
这个传统充满了
“
破旧立新
”
的激情。它鄙视那些自发形成的、看起来
“
不合理
”
的制度,总想用一个整齐划一的、由中央规划的蓝图来取而代之。从法国大革命的
“
公意
”
,到各种社会主义的乌托邦方案,都是这个传统的产物。
哈耶克认为,这个建构论的自由主义,是一个危险的歧途。因为它最终必然导向对个人自由的压制。因为要实现那个
“
理性
”
的蓝图,就必须有一个无所不能的权力,来强制所有的人都按照这个蓝图行事,任何偏离轨道的行为都会被视为
“
非理性
”
而遭到清除。这条路的终点,不是自由,而是最彻底的奴役。
3.2.3
传统的价值
所以,对哈耶克来说,一个自由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尊重传统的社会。这听起来有点矛盾,甚至有点
“
保守
”
。但这里的
“
传统
”
,指的不是某个具体的、僵化的教条,而是那些支撑着我们社会秩序的、自发演化出来的行为规则和道德信念。
这些传统、习俗和道德信念,为什么对自由至关重要?
它们是成文法的基础:
法律不是凭空创造的,它只是把那些在社会中早已被普遍接受的行为规范,加以明确化和系统化。没有深厚的道德共识作为土壤,任何法律都只是一纸空文。
它们减少了强制的需求:
一个社会越是依赖人们内在的道德约束和自觉遵守的行为习惯,就越不需要动用国家的强制机器。当大多数人都能做到诚实守信、尊重他人时,警察和法院的工作就会轻松得多。这些不成文的规则,是哈耶克所说的
“
道德锁链
”
,它比任何法律都更有效地维系着社会秩序。
它们蕴含着无法言说的智慧:
很多传统和习俗,我们可能并不能完全理解其背后的
“
理性
”
原因,但它们之所以能够流传下来,是因为它们在过去的某个时候,帮助了遵循它们的群体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它们是集体经验的结晶,我们应该对这种演化筛选出来的智慧,保持一份敬畏之心。
所以,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绝不会是一个轻浮的激进分子,叫嚣着要砸烂一切。他会认识到,自由这棵大树,必须深深地扎根于法治和传统的土壤之中,才能抵御专制和混乱的狂风暴雨。
3.3
责任与自由:一枚硬币的两面
法治和传统,为自由提供了外部的制度保障。但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内部条件,那就是个人责任。
在哈耶克看来,自由和责任,是不可分割的,它们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你想要多少自由,就必须承担多少责任。
3.3.1
责任的必要性
一个自由的社会,意味着每个人都是自己行动的最终负责人。你做出了选择,你就必须承担这个选择带来的一切后果,无论好坏。你努力,你成功了,荣誉和财富归你。你懒惰,你失败了,苦果也得你自己吞。
为什么必须如此?因为只有这样,自由的发现程序才能有效运作。如果你做对了有奖,做错了没罚,那谁还会去认真思考,谨慎决策?如果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社会、归咎于他人,然后要求国家来为他买单,那整个社会的激励机制就崩溃了。
一个不强调个人责任的社会,必然是一个纵容懒惰、惩罚成功的社会,最终会滑向普遍贫困和依赖。所以,对自由的信念,必然包含着对个人责任的坚定信念。
3.2.2
对决定论的批判
现代社会有一种很流行的论调,它试图用所谓的
“
科学
”
来瓦解个人责任。这种论调说,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由他的基因、家庭环境、社会条件所
“
决定
”
的,他自己其实没什么选择的余地。所以,他成功了不是他的功劳,他失败了也不是他的过错,我们不应该赞扬他,也不应该谴责他。
哈耶克认为,这种
“
科学决定论
”
的论调,完全是胡说八道。
它混淆了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解释一个行为的原因,和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应该负责。我们要求一个人为他的行为负责,其目的,不是为了在哲学上证明他有
“
自由意志
”
,而是为了在实践中影响他未来的行为。
我们对一个人说
“
你要为这件事负责
”
,我们实际上是在告诉他(以及所有旁观者):
“
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你最好想清楚再做,因为后果得你自己扛。
”
这是一种社会学习机制。通过让人们承担后果,我们激励他们在行动前,更多地运用他们的理性和知识,做出更明智的选择。
所以,要求个人负责,恰恰是把人当作一个有理性、能够学习和改变的个体来尊重。而那些免除个人责任的论调,无论打着多么
“
科学
”
或
“
人道
”
的旗号,实际上都是在把人当作一个无法自控的、被动的物体来对待。
3.3.3
价值与功绩
最后,哈耶克还做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区分,即一项行为对社会的
“
价值
”
(
Value
)和行为者的道德
“
功绩
”
(
Merit
)。
功绩,指的是你主观上的努力程度,你的动机是否高尚,你付出了多少汗水和牺牲。
价值,指的是你的行为给他人带来的客观收益,你的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值多少钱。
在一个自由社会里,奖赏的依据,是价值,而不是功绩。
为什么?因为我们根本无法客观地衡量一个人的
“
功绩
”
。你无法钻进别人的脑袋里,去判断他到底付出了多少努力,克服了多少困难。一个天才,可能毫不费力地就做出了一项伟大的发明;而一个庸才,可能辛辛苦苦一辈子,也一事无成。我们能客观衡量的,只有他们行为的结果
——
也就是它对别人产生的
“
价值
”
。
市场经济,就是一个根据
“
价值
”
来进行奖赏的非人格化机制。你的产品,有人愿意出高价买,说明它对别人有很高的价值,你就能获得丰厚的回报。你的产品,没人要,说明它没什么价值,你就得亏本。整个过程,与你的动机是否高尚、你是否
“
尽力了
”
无关。
这种制度,听起来有点冷酷无情。它可能会让一个道德高尚但能力平平的人穷困潦倒,也可能会让一个精明但未必善良的商人富甲一方。但这恰恰是自由的代价,也是自由能够促进社会繁荣的原因。
因为它激励每一个人,都去努力做那些对别人最有价值的事情,而不是去做那些让自己感觉
“
功劳很大
”
的事情。它引导人们的才能和资源,流向最能满足社会需求的地方。
任何试图用一个中央权威,来按照
“
功绩
”
进行分配的企图,都必然导向灾难。因为这个权威,必须假装自己是上帝,能够洞察每个人的内心,衡量每个人的努力。这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必然会沦为最彻底的专断和暴政。谁的
“
功劳
”
大,谁的
“
功劳
”
小,最终还不是由掌权者说了算?
到此,保护自由的温室
——“
自由的宪章
”——
已经基本搭建完毕了。它由坚固的法治框架构成,深深地扎根于传统的土壤之中,并且要求在其中生活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承担起个人责任这根顶梁柱。
有了这个框架,自由才能在其中安全地运行,发挥它那无与伦比的创造力。而下一章,我们将看到,在现代世界中,这个框架正面临着多么严峻的挑战,尤其是来自那些打着
“
善意
”
旗号的观念的侵蚀。
第四章
现代世界中的自由:对社会主义和福利国家的批判
前面三章,我们把哈耶克的自由大厦基本上盖好了。我们知道了自由是
“
免于强制
”
,它的价值在于应对我们的
“
无知
”
,而它的保障则依赖于
“
法治
”
和
“
传统
”
。这套理论,听起来逻辑严密,自成一体。
但你可能会觉得,这玩意儿是不是有点太理论化了?跟我们现在的生活有啥关系?
关系大了去了。因为在哈耶克看来,
20
世纪以来,整个西方世界,都在不知不
M
觉地、一步步地拆解这座自由的大厦。拆解的工具,就是两种看起来很美、充满善意、但骨子里与自由水火不容的政治思潮
——
社会主义和福利国家。
这一章,我们就把哈耶克的理论当成一面照妖镜,来看看这两大
“
政治正确
”
的思潮,到底是如何威胁我们自由的。
4.1
对
“
社会正义
”
的批判:自由与分配正义的冲突
现代社会,有一个词儿几乎拥有神圣的光环,谁要是反对它,谁就会被扣上
“
冷血
”
、
“
没人性
”
的帽子。这个词儿,就是
“
社会正义
”
,有时候也叫
“
分配正义
”
。
它的意思听起来天经地义:一个社会里的财富和机会,不应该像现在这样分配得这么不均匀,而应该根据某种
“
公平
”
或
“
公正
”
的原则,重新进行分配。富人应该多出点,穷人应该多拿点,这样才能实现一个更和谐、更人道的社会。
这个理想,听起来是不是很崇高?几乎无法反驳。但哈耶克却对它发起了最猛烈的攻击。他认为,
“
社会正义
”
这个概念,不仅是空洞的,而且是危险的,它从根本上就与一个自由社会不相容。
4.1.1 “
社会正义
”
的空洞性
哈耶克首先问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在一个由千百万人自由互动所形成的复杂社会里,那个所谓的
“
社会
”
,它到底是谁?
当你说
“
社会应该如何如何分配财富
”
时,你实际上是在把
“
社会
”
拟人化了,把它想象成一个有意识、有目的的行动主体,就像一个家长在给孩子们分蛋糕。
但现实是,在一个自由市场经济中,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个统一的
“
分配者
”
。你的收入是多少,不是由某个
“
社会先生
”
决定的。它是由无数个匿名的人,在市场上对你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价值,进行独立评估后,自发形成的一个结果。这个结果,既不是谁有意设计的,也不是谁能完全控制的。
所以,对这样一个非人格化的、自发过程所产生的结果,用
“
公正
”
或
“
不公正
”
来评价,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这就好像你说,一场地震的结果是
“
不公正的
”
,或者一场雨下得是
“
不道德的
”
。这些词儿用错了地方。
“
社会正义
”
这个词,哈耶克说,就是一个
“
空洞的咒语
”
,一个
“
理智上声名狼藉
”
的概念。 它之所以有这么大的魔力,是因为它迎合了我们原始的、部落时代的情感。在一个人数很少的小团体里,首领确实可以根据每个人的表现和需求来分配猎物。但在一个拥有数亿人口的
“
大社会
”
里,这种想法纯属痴人说梦。
4.1.2
从法治到酌情裁量
“
社会正义
”
不仅在理论上是空洞的,在实践上更是危险的。
因为它必然要求摧毁我们前面讲的法治。
记住,法治的核心,是政府必须遵守普遍、平等、确定的规则,不能对特定的人群进行区别对待。
但任何追求特定分配结果(即所谓
“
社会正义
”
)的政策,都必然要求政府这么做。
你要
“
劫富济贫
”
,就必须制定一部法律,对
“
富人
”
这个群体,适用一套与其他人不同的、惩罚性的税率。这违背了平等性。
你要给某个
“
弱势产业
”
(比如农业)提供补贴,你就必须由某个政府部门来决定,谁是
“
农民
”
,谁不是;给多少补贴合适。这些决定,不可能是基于普遍规则的,而必然是基于官员的酌情裁量。
你要实现
“
同工同酬
”
,你就必须设立一个机构,来判断什么工作是
“
相同的
”
,什么报酬是
“
公平的
”
。这又给了官员们巨大的、专断的权力。
所以,追求
“
社会正义
”
的道路,必然是一条从法治走向人治,从普遍规则走向酌情裁量的道路。政府的权力会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受约束。官员们打着
“
实现社会公正
”
的旗号,可以任意干预经济,任意决定不同群体的命运。
哈耶克警告说,这条路的终点,就是我们第一章所说的
“
强制
”
。个人不再能按照自己的计划行事,而是必须服从于一个中央权威,为了某个宏大的
“
社会目标
”
而服务。这,就是通往奴役的逻辑。
4.2
多数人统治的限度:民主为何必须是有限的
听到这里,可能会有人反驳:
“
不对啊,我们生活在民主社会。这些追求社会正义的政策,都是经过多数人同意的,是人民的意志。这怎么能叫专断呢?
”
这个反驳,触及了现代自由面临的另一个核心困境:民主与自由的关系。
4.2.1
民主作为一种手段
哈耶克绝不是一个反民主的人。他认为,民主作为一种和平地更迭政府、防止暴政的程序,是迄今为止我们发现的最好的制度。它比让大家上街打得头破血流来决定谁上台,要文明得多。而且,民主的过程,本身也是一种对公民的政治教育。
但是,他坚决反对把民主神化,把它当成一个终极的、绝对的价值。民主,只是一种手段,一种程序,它本身并不保证结果就是好的、对的、或者自由的。
多数人的决定,不等于就是正义的。历史上,多数人曾经支持过奴隶制,支持过种族迫害,支持过宗教战争。希特勒也是通过民主程序上台的。
4.2.2
无限民主的危险
真正的危险,来自于一种对民主的教条式迷信,即认为多数人的权力应该是无限的。只要是多数人投票决定的事情,就是合法的,就是正当的,少数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哈耶克认为,这是一种最可怕的暴政,即
“
多数的暴政
”
。
一个自由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有限民主的社会。多数人的权力,必须受到一些更根本的原则的约束。这些原则,就是我们前面说的法治。
为什么多数人的权力也必须被限制?
保护少数:
自由的本质,恰恰在于保护少数人不受多数人的强制。如果多数人可以凭借人多,就任意侵犯少数人的权利(比如财产、言论、信仰),那这个社会就没有自由可言了。
维护长远利益:
多数人往往是短视的,容易被眼前的利益和一时的情绪所左右。而法治所代表的那些普遍原则,是人类长期经验的结晶,它保护的是社会的长期稳定和繁荣。用长远的原则,来约束短视的多数决策,是理性的体现。
防止民主自毁:
如果一个民主制度,允许多数人去破坏保障自由的法治框架,那么这个民主制度最终也无法维持下去。因为一旦法治被摧毁,权力就会变得专断,政治斗争就会变得残酷,和平的权力更迭就不再可能。无限民主,最终会自我毁灭,通向独裁。
所以,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他支持民主,但他支持的是一种在法治框架下的、有限的民主。他会坚决地对多数人说:
“
不,你们不能这么做。因为这违反了我们共同遵守的基本游戏规则。
”
而那些高喊
“
人民主权至高无上
”
、
“
多数决定一切
”
的人,无论他们把自己包装得多
“
民主
”
,他们实际上都是在为通往奴役的道路,铲除最后一道障碍。
4.3
福利国家中的自由:从社会保障到国家家长制
现在,我们把镜头拉到离我们生活最近的地方
——
福利国家。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救济、公共住房、免费教育
……
这些听起来都是好事,都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哈耶克反对这些吗?
不完全是。他并不反对社会通过集体行动,来帮助那些真正陷入困境、无法自救的人。但他对现代福利国家的发展趋势,抱有极其深刻的忧虑。他认为,福利国家正在从一个提供基本安全网的机构,演变成一个无所不包的、控制个人生活方方面面的
“
家长制国家
”
。
4.3.1
两种安全观
哈耶克首先区分了两种完全不同的
“
安全
”
:
有限的安全:
这是指社会为所有人提供一个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确保没有人会因为失业、疾病、年老等自己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陷入赤贫。这种安全网,哈耶克认为是可以在一个自由社会里提供的,它不违背自由的原则。
绝对的安全:
这是指保障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的相对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不下降。比如,保证农民的收入不低于城市工人,保证某个行业的工资永远增长,等等。这种安全,哈耶克认为是无法在自由社会里实现的。因为它必然要求政府去干预市场,进行强制性的收入再分配,也就是我们前面说的,破坏法治,搞
“
社会正义
”
。
4.3.2
福利国家的扩张逻辑
现代福利国家的悲剧在于,它往往是从追求第一种
“
有限安全
”
开始,但其内在的逻辑,必然会把它推向追求第二种
“
绝对安全
”
的道路。
这个过程是怎么发生的?
从救济到保险:
最初,福利只是对穷人的救济。但为了避免
“
吃白食
”
的嫌疑和进行
“
经济情况调查
”
的麻烦,人们开始把它包装成一种强制性的
“
社会保险
”
。每个人都必须交
“
保费
”
,然后有权领取
“
保险金
”
。
从保险到再分配:
一旦变成了强制性的国家垄断保险,它很快就和真正的保险没什么关系了。因为它不再遵循
“
风险对等
”
的原则。政府开始利用这个工具,进行大规模的收入再分配。让年轻人为老年人付钱,让健康人为病人付钱,让高收入行业为低收入行业付钱。它成了一个由多数人投票决定如何从少数人那里拿钱的政治机器。
从金钱到实物:
政府很快发现,直接发钱还不够
“
好
”
。因为它不能保证人们会把钱花在
“
正确
”
的地方(比如刘易斯说的,工人可能宁愿少花钱住破房子,多花钱喝酒)。于是,政府开始直接提供实物服务
——
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共住房。
从服务到控制:
一旦政府垄断了这些基本服务的提供,它就获得了控制个人生活的巨大权力。它决定了你的孩子应该接受什么样的教育,你生病了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治疗,你应该住在什么样的房子里。你失去了选择的自由,变成了被动接受安排的
“
被监护人
”
。
4.3.3
新的奴役之路
所以,哈耶克认为,福利国家,这条看起来温情脉脉的道路,实际上是一条新的、更隐蔽的
“
通往奴役之路
”
。
它不像旧式的社会主义那样,明目张胆地要没收你的财产,把你送进集体农庄。它用的是更温和、更
“
人道
”
的方式,通过税收、规制和社会服务,一点点地剥夺你的选择权和责任感。
它告诉你:
“
别担心,有国家在。你生病了,国家管;你失业了,国家管;你老了,国家管。
”
听起来很美好,但代价是什么?代价就是,你收入的一大半,不再由你自己支配;你的生活,不再由你自己规划;你的命运,越来越掌握在一个庞大、匿名、专断的官僚机器手中。
你以为你得到了安全,实际上你得到的是依附。你以为你得到了福利,实际上你交换出去的是自由。
托克维尔在一个多世纪前就预见到了这种
“
温和的专制
”
:
“
它不像古代的暴政那样残暴,但它更广泛,更细致入微,它会慢慢地消磨掉人的意志,使人变成一群胆怯而勤劳的牲畜,而政府,就是温良的牧羊人。
”
这就是哈耶克对我们这个时代的终极警告。他不是让我们回到一个冷酷无情的、对弱者不管不顾的社会。他只是在提醒我们,在我们追求那些美好的社会目标时,千万不要忘记,我们手中最宝贵的财富是什么。
不要为了眼前的安逸,而卖掉了我们子孙后代的自由。